(来源: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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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众多医务工作者通过短视频、直播等方式传播医学知识,本是服务公众健康的有益尝试,然而部分“网红医生”账号运营已偏离专业轨道,甚至滑向违法违规的边缘。国家卫健委近日点名批评了假借科普名义违规导诊、直播带货、高价开药的乱象,揭露了一些严重违反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广告法等法规的行为。
某“网红医生”通过短视频引流患者至线下,仅号脉5分钟便开出3000多元的中药,并违背医学常识地宣称:“脉象终身不变,无需复诊调药。”部分账号雇佣演员身着白大褂出镜,或使用AI合成医生形象直播带货,甚至同一“医生”被包装为多科室“全能专家”,跨专业解读病症误导患者。更有甚者,有的“网红医生”为牟利不惜伪造医疗数据,自导自演抢救脑血管破裂患者视频,塑造“急救英雄”人设吸粉,后经查实为家中摆拍。
身份造假侵蚀了行业的公信力,其危害深远,远超个体层面。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可能导致延误治疗或滥用产品,严重威胁公民健康,透支医务人员的专业形象和公信力,动摇公众对整个医疗体系的信任基础。同时,不正当竞争和虚假宣传还扰乱了正常的医疗服务和药品市场秩序。根据医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按要求获得医疗机构同意进行直播、超出可进行直播的范围进行直播等,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若“网红医生”在直播带货活动中,带货内容涉及医疗效果承诺,会触犯广告法第十六条医疗广告禁止性条款,将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网红医生”通过虚假宣传、虚构病情等方式骗取患者钱款,则可能会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因构成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整治非一日之功,需要多方协同合作、共同发力。互联网平台必须承担起内容审核的主体责任,建立并执行严格的账号资质审核与内容管理机制,对运营者身份、医务人员资质及其执业范围进行实质性核验,并对内容合规性进行持续监督与高效处置。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应加强协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线上违规诊疗、虚假医疗广告、非法直播售药等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显著提高违法成本。医疗机构需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医务人员参与自媒体活动的规范,清晰界定行为边界,如严禁线上首诊、禁止代言推销、明确科普内容范围,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引导医务人员在合规前提下参与权威、公益性的科普活动。公众更要提高鉴别能力,面对海量的网络健康信息时养成“三问”习惯,即问“来源是否正规”“依据是否科学”“用途是否涉及商业推广”,避免被“伪科普”误导。
健康科普的本质在于公益与科学。整治“网红医生”乱象,核心在于将其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唯有各方恪守其责,执法监管严丝合缝,方能引导健康科普回归专业和公益的本位,切实保障公众健康权益。
(作者单位: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