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日报)
转自:河北日报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河北强化汛期施工工地安全管理
本报讯(记者郝东伟)7月9日,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汛期施工工地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提出汛期施工工地安全管理九条硬措施。近日,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必须层层压实工地防汛安全责任、严格营地选址安全论证、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到点到人实施预警‘叫应’、严格果断落实转移避险硬措施、周密编制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高效救援、从严开展调查评估和倒查追责、强化协调联动形成整体合力”九条硬措施,强化汛期施工工地安全管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和生产安全风险交织,对施工工地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汛期工地安全,坚决防止施工工地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压实属地责任,全力防范汛期安全风险。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县级要全面落实防汛救灾属地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主动作为,对本地在建工程工地、营地全面摸清底数,开展隐患大排查,逐项目落实包保责任人。统筹本地救援力量,做好预案、物资、装备、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确保高效救援。组织本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建立野外工地营地“一张图”,督促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坚决执行《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做到转移避险“四个一律”。特别是紧盯基层一线反馈转移情况,形成有预警、有叫应、有行动、有反馈、有核实的工作闭环。
细化监管责任,全面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住建、交通、水利、自然资源、国资、能源、铁路、电力等部门把本行业领域建设施工工程防汛救灾工作纳入安全监管范围,掌握所有施工工地营地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加大对九条硬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项目施工单位野外营地选址安全论证,对选址不当的坚决搬迁。聚焦野外施工现场、夜间施工等重点环节,立即开展一次野外施工工程汛期安全大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整改台账,督促整改到位。
施工单位是施工工地防汛工作的责任主体,施工项目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持续完善全员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周密编制应急预案,开展预案演练。按规定足额配备防汛抢险物资和应急通信装备。指定专人负责预警信息接收,及时组织转移避险,如实及时上报灾害信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将施工工地落实九条硬措施情况作为日常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到位。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立即开展九条硬措施落实的工作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将九条硬措施内容传达到所有施工单位和每一名施工人员。各级防灾减灾救灾议事协调机构加强统筹协调,对所有施工单位实施台账管理,及时掌握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各部门强化检查抽查和工作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汛期施工工地安全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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