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消息,日前,天津市飞鸽集团科技开发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0年5月20日制造的WINNER牌TDT01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20辆,及2023年9月8日制造的途安鸽牌TDT09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2辆,共计涉及数量为22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存在以下问题:
TDT01Z型号: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照明)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标准要求。
TDT09Z型号: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充电过压保护、充电过流保护、放电保护、互认协同充电项目不符合GB42295-2022标准要求。阻燃性能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标准要求。
照明亮度值不足,容易在夜间骑行时的照明效果不理想。车身材料不具备防火阻燃要求,如发生短路等电气故障短时间内即会出现明火,随即全车的可燃材料都会起火,并迅速引燃周围的可燃物体,留给人员的逃生时间非常有限,导致火灾伤害发生。车辆存在被改装的风险,无法有效防止触电、过充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存安全隐患。
天津市飞鸽集团科技开发公司将免费为用户维修或更换配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天津市飞鸽集团科技开发公司将在销售网点张贴召回信息。用户可通过地区销售联络电话(13920291567)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此外,也可登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scjg.tj.gov.cn)查看产品召回栏目了解更多信息,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