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玉霞
6月18日,羊城晚报刊发的《越秀区共和村拟原拆原建 当地居民意见不一》报道引起街坊关注。不少街坊在羊城晚报·羊城派后台留言,内容涉及改造难度、愿景、规划方向等,甚至还提出了老城区不少也呼吁改造的老旧小区候选名单。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越秀区老旧小区不在少数,如果共和村片区能探索“原拆原建”并成功推进,则有望成为中心区老旧小区的又一种改造参考模式。不过记者了解到,目前共和村片区业主就拟原拆原建的同意率还不足一半。
房屋老旧 “愿改则改”
从今年4、5月期间,共和村、共和东小区一些楼宇的大门上就张贴了倡议信,提到,为贯彻落实广州市政府2024年6月28日发布的《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穗建规字(2024)15号】,切实解决老旧小区安全隐患、提升居住品质,现正式发出共建美好家园的倡议。
据了解,《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提到,鉴定为B级或一般损坏房实行“愿改则改”,砖木结构、鉴定为C、D级或严重损坏房、危险房实行“应改尽改”,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提升人居环境与品质。
记者走访了解到,共和村片区涉及的房屋主要有三类,一类是三四十年楼龄的“黄皮楼”(如共和村等),一类是二三十年楼龄石米外墙的楼梯楼(如共和东小区等),还有一类是楼龄约20年的电梯楼(如羊和园、共和西小区等)。记者在共和三巷至六巷看到,这些楼梯楼的不少外墙已经发霉发黑,有街坊说,共和六巷的一栋楼曾进行危险房屋鉴定,无损检测结果为B级。参照上述文件,鉴定为B级的老旧小区实行的是“愿改则改”原则。
同意率需不低于90%
“愿改则改”的原则不具备强制性,共和村想要原拆原建改造,必须至少要有90%业主同意。上述出台的改造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明确,多产权人的城镇危旧房需经不低于90%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表决同意改造并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后,方可启动改造。
就共和村片区而言,产权人多、意见相对难统一,是实施改造的最大难点。据了解,现阶段该片区房屋产权基本已属于小业主,张贴过公告的范围内,业主户数为1500户左右。“这样的产权人数量,的确是改造决策过程中最大的麻烦。”参与已改造成功的花都区集群街2号项目的一位人士坦言。据悉,集群街2号老旧房屋原拆原建之所以能进展顺利,产权人相对较少是一个优势,该栋物业被鉴定为D级危险房屋,二至五层为住宅共24户,其中15户属国有产权。而知情人士介绍,现阶段共和村片区业主们同意率尚不足一半,其中还有部分业主未取得联系。
专家:原拆原建需多方合力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虽然现阶段业主同意率不足一半,但共和村的摸底调查,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原拆原建是城市更新的一个趋势。
李宇嘉建议,相关的摸查工作还可以继续做得更细致,比如了解清楚业主的具体痛点和细致需求,讲解清楚改造后的居住价值等情况。这项工作不能急,应该确定的是,业主是原拆原建工程资金来源的主体,政府的作用在于提供规划和政策扶持,解决公共配套空间需求,对部分困难群体在融资方面提供支持,对接国家、省市相关保障性安居工程、国家财政补贴等资金支持。这是一项民生工程,需要社区物业、居委、街道和政府多方合力才能办好。
编辑:郑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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