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团结报
□ 张 恬
进一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过程中,人民政协应凭借其自身的职能优势,以及已有的信息化实践探索基础,更好地在新兴数字技术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相互结合的实践中发挥作用,实现个体智慧与数字技术的协同,把协商民主优势转化为人民民主效能。
一是构建信息共享的协商民主格局。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实现基础设施集约化布局,加强算力、算法和资源共享。经过多年建设发展,我国政务信息化建设已从分散建设走向了互联互通、集约共享的新局面。《全国政协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规划(2020-2025年)》在国家和全国政协层面已经形成了较为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规划,但在已有实践中,各地政协信息化建设模式各有不同,有的省份实现全省共建共享,有的自建政协系统的业务网络和数据中心等。因此,需要通过具体的实施细则、落实措施以及基础设施的进一步优化,以及贯彻落实全国层面的信息化建设规划,以进一步促进各级政协之间资源共享、数据交换、业务协同。需要统筹建立统一的全国政协大数据中心,完善政协历史数据,连通各地方政协和各级政协的数据,对接各级党务、政务、商务、法务、基层等服务平台,打破数据孤岛,推动数字技术手段在政治协商中的广泛运用。
二是加强数据应用能力建设。数据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资源,信息化下产生的社情民意将以不同的方式出现,例如影音、图片、文本等。要对这些不同形态的社情民意进行管理,则需要从机制设计上发掘数据资源的价值,甄别筛选出有价值的数据,加强对新时代政协工作数据生成、采集、管理、应用、共享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协商工作效率,提高民主治理的有效性。近年来,政务新媒体快速生长与扩展,成为“互联网+政务”的重要载体。政务新媒体既是公民参政议政的网络工具,也是政府实行网络建议吸纳的宝贵资源。此外,信访部门搭建了网上信访渠道,市长热线、人民留言板等议政监督渠道得到广泛使用,这些都可以纳入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路径之中,形成多元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数字化渠道。加强对这些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环节,对于了解民众对政策的看法有重要作用。因此,需要加强大数据分析能力,提升信息数据量化、可视化、关联化水平,对群众意见进行分析、综合和研判,找出其中的关联和规律,防止数字造假,去伪存真,用大数据的方式更好地对人民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识和把握,发现政策议题,了解政策过程中的痛点和难点,并做好实时跟进和长期跟踪,进而真正实现数字赋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目标。
三是积极完善协商制度设计。对数字化手段在政协工作中如何运用,如何助力协商民主的程序、内容、范围等,可通过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措施进行明确规定,建立对协商结果的追踪、反馈和评价机制。以规范化的机制、程序化的运行、制度化的工作确保信息手段赋能协商民主的工作质量。同时,积极转化信息化平台的民意诉求。利用信息数据分析、研判,进行动态跟踪,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使信息转化成直观的社情民意,使政协工作更加精准有力,使作出的决策更能代表群众利益,使不同行为者参与数字赋能协商的过程成为现实,并受益于数字赋能协商的成果。数字技术具有中立性,技术运用并不必然带来国家善治和人民民主,因此要加强与社交媒体平台的合作,主动紧扣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议题,及时发布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决策,关注热点事件动态,注重舆论引导,积极应对数字化时代民众参政议政的需求,同时要注意防止别有用心者利用信息平台和手段造谣、发布不当言论、煽动民众情绪,出现网络暴力、舆论绑架等,引导大家在法律框架内“网络议政”,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四是注重组织建设与技术治理的互动。数字赋能协商民主不仅仅是数字平台和系统的建设,更要注重思维理念和工作方式的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工作的驱动和赋能作用。其中,组织与人才的作用尤为突出。数字技术工具属性要发挥正面作用,离不开政协组织建设的有序推进,需要一大批既懂数字技术也懂政协工作的专业人才,也需要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善于使用数字化技术开展工作。为此,要坚持党管数据原则,通过人才引进、内部培养等多种方式培养政协数字化专业人才。加强委员和干部数字化工作培训,积极开展各地政协数字化工作交流,定期举办政协数字化工作研讨会,帮助干部和委员保持对新事物、新情况的好奇心,掌握新知识学会新技术、利用新媒体来提高自己研究分析问题的能力、政治把控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以广纳群言、广集民智,让协商结果顺应民意。
(作者单位:农工党福建省厦门市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