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日前开出“大额罚单”,瞄准“报行不一”,即保险公司报备给监管部门的相关内容与实际的经营操作不一致等违规行为,指向中国太保(601601.SH)旗下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产险”)、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寿险”)、泰康人寿及相关责任人。这批集中处罚合计金额超过1600万元,涉及未按规定使用条款费率、数据报送不实等核心合规问题。
具体来看,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指出,太保产险及相关责任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投保信息管理不规范,报送的报告、数据不准确等,对太保产险警告并罚款472万元,对安徽分公司罚款30万元,对河南分公司罚款50万元。对叶明满、陈森、李淑会等十余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99万元。
太保寿险及相关责任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报送的报告、数据不准确等,对太保寿险警告并罚款353万元。对赵鹰、胡乐天、陈福生等九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70万元。
泰康人寿及相关责任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相关费用列支不准确,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等,对泰康人寿警告并罚款427万元。对万莉慧、高璐、李朝晖等十余名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104万元。
此次被罚责任人中,不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例如,太保产险官网信息显示,叶明满为公司总经理助理,陈森为公司副总经理,李淑会为公司监事。
也有多人并非首次被罚。例如,泰康人寿此次被罚的高璐、李朝晖早在2017年就因电销中心存在欺骗投保人行为问题,“携手”被监管处罚。彼时高璐任泰康人寿电话销售事业部数据部负责人、李朝晖任泰康人寿助理总裁兼电话销售事业部总经理。
处罚公布后,中国太保方面迅速回应称系“历史遗留问题”,公司已完成整改。太保产险称,2022年7月至9月,原银保监会对其开展现场检查,发现2021年至2022年6月期间存在相关问题,而这些问题均发生在2022年6月之前。公司高度重视,已采取针对性措施完成整改,并将持续强化合规经营与内控管理。此次处罚未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后续公司将严格执行监管要求。
太保寿险也发布公告回应称,2023年4月至6月,原银保监会对其开展现场检查,发现2022年至2023年3月期间存在相关问题,且这些行为均发生在2023年3月之前。公司表示高度重视,已整改完毕,并将持续完善合规经营与内控管理。此次行政处罚不会对企业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后续将严格执行监管规定。
记者梳理发现,7月以来,太保产险及其分支机构、相关责任人屡遭监管处罚。例如就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开罚单”的同一日,黄石金融监管分局还因太保产险黄石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对该机构罚款20万元,对五名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并罚款和禁止进入保险业10年不等的处罚。同样在7月,通化金融监管分局因太保产险梅河口支公司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对其罚款12万元,同时对支公司经理警告并罚款1.2万元;自贡金融监管分局因太保产险荣县支公司违规跨省承保异地车险业务,对其警告并罚款1.8万元,对支公司经理警告并罚款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