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5〕93号)和《北京市应急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京人社事业发〔2022〕10号)等文件规定,2025年度应急专业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北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从事应急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层级设置和专业方向
(一)层级设置
北京市应急专业职称纳入工程技术职称系列,设置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二)专业方向
北京市应急专业职称包括安全工程、应急工程、消防工程三个细分专业。
■ 安全工程专业包括安全技术、职业健康两个方向:
(1)安全技术:
包括安全科学技术开发与推广,安全工程设计与施工,安全生产运行控制,安全检查、监测、检验、咨询评价与评估认证;事故预测预防与调查分析,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与服务,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技术文件的制订、修订等技术工作。
(2)职业健康:
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治,生产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控制技术;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评价、分级技术;职业健康工程设计、施工和评估及与此有关的实验测试;职业健康防护用品研制、开发;职业健康技术标准和技术文件的制订、修订及其他有关的技术工作。
■ 应急工程专业
应急救援现场处置与指挥调度,城市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应急信息化建设,应急预案编制、应急体系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和评估,重大灾害应急处置,抗洪抢险、森林灾害救援、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应急事故救援;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新技术、新方法开发与推广,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制订、修订等相关应急工作。
■ 消防工程专业包括火灾预防、消防救援两个方向
(1)火灾预防:
消防规划与消防技术标准制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消防工程施工等相关消防技术工作;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与监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消防产品质量和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燃烧性能检测检验;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消防业务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管理,火灾事故研究分析、火灾物证技术鉴定,消防科技项目研发,消防产品设计、评定、生产。
(2)消防救援:
消防救援技术训练及指挥调度,消防救援预案、技术、规程等体系研究与制定,参与消防救援行动或为消防救援行动提供技术方案、处置对策;消防救援业务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管理,装备技术设计、研发制造与维护管理等相关消防技术工作。
三、流程时间及安排
个人网上申报(7月10日-7月31日)
申报人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点击“个人办事”栏目,选择“职称评审”模块,注册登录后,进入“北京市职称评审服务平台”,选择“我要申报”,进入“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选择拟申报专业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各系列(专业)基本评价标准及各评委会要求,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并于7月31日前完成系统提交。如有疑问,拨打公布的评审服务机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单位审核推荐(7月10日-8月7日)
参保单位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点击“法人办事”栏目,选择“职称评审(申报人)单位审核推荐”模块,登录后,进入“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对申报人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提交。推荐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的重要参考依据。
评审服务机构审核(7月10日-9月16日)
评审服务机构完成首次审核。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评审服务机构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予以退回。申报人按要求及时补正材料并提交,再次联系参保单位审核推荐并提交,评审服务机构再次审核。逾期未补正或未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的,视为放弃申报。
个人缴费
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在评审服务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申报。评审服务机构将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的申报人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申报人答辩评审(11月底前完成)
答辩前,评审服务机构通过短信告知申报人答辩事宜。收到短信通知的申报人,及时登录系统,下载答辩通知书,按照通知书要求参加答辩。11月底前,各评审服务机构完成答辩评审工作。
高、中级职称评审需现场答辩;初级职称评审不答辩。评审委员会按照分类评价标准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价,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申报人获得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数,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结果验收公示
评审结束后,评审服务机构通过系统上报评审结果,申请验收。验收通过后,评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个人办事”—“职称评审”—“本年度评审结果公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
电子职称证书获取
公示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分批核发2025年度电子职称证书和电子职称评价结果通知书。申报人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个人办事”—“职称评审”—“本人资格证书查询”模块下载使用。
四、特别提醒
本市职称评审全面推行成果代表作制度,专技人才请勿相信“代发论文”“假期刊”虚假宣传。职称评审全程网办,不存在代报名和保过等情况。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申报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对于取得职称的申报人将予以撤销职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应急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各类职称评审培训或代报名工作,切勿上当受骗。
工程技术系列(应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联系电话:63959121
工程技术系列(应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请联系: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程技术系列(应急)副高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联系电话:5557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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