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时(603377.SH)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雄先生家属送达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其出具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雄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七千万元。该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如徐雄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雄先生已不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上述判决系徐雄先生个人行为,不会影响徐雄先生股东权利的行使及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管理团队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