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自治区防汛抗旱工作做出进一步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内蒙古自治区已全面进入主汛期,暴雨洪水呈现增多、增强态势,根据气象部门通报,今年汛期自治区涝重于旱,暴雨、干旱等极端天气事件偏多。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防汛抗旱各项责任制,完善极端天气和重大风险研判预警机制,细化行动措施,明确“关、停、撤、转”和抢险救援措施;气象、水利、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强化对强对流天气、突发暴雨洪水、山洪等临灾预报预警,延长预见期、加大提前量、提高精准度,推动上下游、左右岸、部门间加强信息共享,切实提高各地各部门的预警响应联动速度;各部门要持续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加强应对水旱灾害科普宣传,提升公众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通知》还要求统筹抓好抗旱减灾,严防旱涝急转、旱涝并发,立足抗大旱、抗连旱,加强水利工程调度和雨洪资源利用,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作者:高子蕴 责任编辑:闫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