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波重科”)于2025年7月10日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海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丽女士、张学军女士披露减持计划。
公告显示,张海波持有公司股份101,8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1%,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51.46%;张丽持有公司股份2,7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41%;张学军持有公司股份3,352,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69%。三人合计持股107,968,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88%,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4.56%。
此次减持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期间除外),他们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7%,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00%;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8%,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0% 。
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股票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公司自上市以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扣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从承诺履行情况来看,截至公告日,张海波、张丽、张学军三位股东均严格遵守此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上述承诺,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禁止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来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不过,本次减持计划系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应法律法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广大投资者需注意相关风险。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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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海波 | 101,826,000 | 50.81% | 51.46% |
2 | 张丽 | 2,790,000 | 1.39% | 1.41% |
3 | 张学军 | 3,352,682 | 1.67% | 1.69% |
合计 | 107,968,682 | 53.88% | 5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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