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公安局关于征集假劣肉制品犯罪问题线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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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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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排查整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涉食品安全犯罪,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丽江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涉假劣肉制品犯罪问题线索。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收购、贮存、销售、加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走私入境冻品肉的犯罪线索。

(二)使用鸡肉、鸭肉、猪肉、马肉等冒充牛、羊、驴等肉类或通过涂抹香膏、血液、牛羊油等方式制售假劣肉类制品,以调理肉、合成肉冒充原切肉的犯罪线索。

(三)使用工业用甲醛、火碱、亚硫酸钠、吊白块、双氧水等禁用物质加工牛羊头、蹄、筋、肚、鸡鸭爪等肉制品犯罪线索。

(四)非法使用亚硝酸盐、硼砂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犯罪线索。

(五)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抗生素、激素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非法化合物、禁用农兽药等犯罪线索。

(六)生产、经营存在添加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形肉类产品的犯罪线索。

(七)其他涉及假劣肉制品的犯罪线索。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尽,尽可能提供实施违法犯罪的一定量的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对举报、揭发、提供的线索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

(三)为提高处理举报线索的工作效率,高效打击违法犯罪,建议实名举报有关问题线索。对提供线索的举报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于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凡检举、揭发、提供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奖励办法视情给予奖励。

三、反映问题线索渠道

上述问题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以下渠道反映举报。

(一)问题线索举报电话:0888-5177110、15812242644(卢警官)、13988801962(张警官)。

(二)来访及来信地址:丽江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古城区玉雪大道287-2号),邮编:674199。

丽江市公安局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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