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法制报
□ 张丽颖 徐萌 郭恒
婚姻是承载爱意的港湾。而当夫妻双方感情出现裂痕时,理性协商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选择之一。6月25日,博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不仅妥善解决了双方的矛盾,还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收获了一面锦旗。
曾经,怀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登记结婚。婚后,女儿的降临本应让这个家庭充满欢声笑语,然而,生活的轨迹却渐渐偏离。李某因长期在外地打拼,与张某之间的交流逐渐减少,夫妻开启了分居的生活模式。曾经的亲密爱人变得形同陌路,感情也在日复一日的隔阂中消耗殆尽。最终,李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结束这段婚姻关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知离婚案件不仅是夫妻双方情感的破裂,更关乎孩子的成长、财产的归属以及两个家庭的未来。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对各方的伤害,承办法官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力求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双方利益的平衡。
调解初期,双方情绪对立明显。李某表示,多年分居生活与张某感情早已破裂,希望能够尽快离婚,同时认为自己能够给予孩子更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希望能够争取到女儿的抚养权。张某对离婚没有异议,但坚持女儿应由自己抚养。承办法官没有急于给出方案,而是通过“背靠背”调解策略,分别与双方深入沟通。面对李某,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其多年异地打拼的不易,肯定其对孩子的付出;面对张某,承办法官则积极引导其理性看待抚养权问题。
在反复沟通中,承办法官敏锐抓住双方“爱孩子”的共同点,组织双方展开协商。承办法官结合民法典中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及探视权的相关规定,以案说法,分析孩子在不同成长阶段的需求。最终,张某认识到李某在教育上的优势,同意女儿跟随其一同生活。李某也理解张某对孩子的牵挂,双方达成一致,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300元,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同时享有每周一次的探望权,在房产分割方面,双方也达成一致意见。这一结果既保障了孩子的成长环境,也维系了亲情纽带。
几天后,李某专程从外地赶来,将一面锦旗送到法官手中,激动地说道:“真的太感谢您了!是您的专业和耐心,让一切都得以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