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扬子晚报
振华股份7月7日晚间公告,公司总经理柯愈胜因涉嫌短线交易公司股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柯愈胜之子柯彦廷在2023年8月21日至2024年3月19日期间,通过程序化交易策略频繁买卖“振华股份”股票,违规成交股数52.9万股,违规交易金额约529万元。股民如果受损可以向上市公司提出索赔吗?记者请教了律师。
根据公司公告,柯彦廷并未就开通该服务征询柯愈胜的意见,期间,柯彦廷也一直未告知柯愈胜其开通了该服务以及有关事项,柯愈胜对柯彦廷因开通该服务导致的违规交易情况完全不知情。柯彦廷在上述交易期间的总亏损约2400元。
柯愈胜作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其子的交易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湖北监管局拟对柯愈胜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公司表示,此次行政处罚不涉及公司,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造成影响。
记者注意到,振华股份于2024年3月21日就披露了《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情况说明及致歉函》,显示柯愈胜之子柯彦廷在2023年8月21日至2024年3月19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
公告显示,柯彦廷在2023年8月21日至2024年3月19日期间,共计买入约54.2万股,买入均价为9.99元/股;共计卖出52.9万股,卖出均价为10.00元/股。在扣除交易佣金2538元、印花税2963.17元、服务佣金2125.68元、其他交易费用106.98元后,总计亏损2380.44元。
振华股份称,公司确认柯彦廷的违规交易行为,系柯彦廷在未充分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未充分了解《长盈智投策略服务》(以下简称“该服务”)服务性质和操作形式的情况下于2023年8月21日开通该服务,柯彦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违规交易行为是在该服务开通后因系统自动交易而发生的,柯彦廷并未就开通该服务征询柯愈胜的意见,期间,柯彦廷也一直未告知柯愈胜其开通了该服务以及有关事项,柯愈胜对柯彦廷因开通该服务导致的违规交易情况完全不知情。
当时,柯愈胜及柯彦廷声明:本次短线交易事项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公告截图今年1月12日晚间,振华股份公告称,柯愈胜于2025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其涉嫌短线交易振华股份股票,根据法律法规,决定对其立案。
公开资料显示,振华股份成立于2003年6月19日,于2016年9月13日于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位于湖北省黄石市。振华股份是国家重点铬盐生产骨干企业,主要从事铬盐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有重铬酸钠、铬酸酐、晶体铬酸酐、液体铬酸酐、铬绿、重铬酸钾、碱式硫酸铬、维生素K3、元明粉、氢氧化铝等产品。
公告引发股民关注,担心可能影响后续股价走势。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短线交易目前还没有索赔的司法解释,等法律进一步完善后,此类行为或可纳入赔偿范围。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兢
校对 王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