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每日甘肃网-丝路话语
□ 唐传艳
“一款药物为何两种价格?”近日,来自重庆的邓女士向记者表示,自己在当地一家药店购买三黄片(葵花),店员告知售价为18元一盒,结账时,邓女士掏出医保卡准备付款,收银员见状提醒她,刷医保个人账户比付现金贵,需要支付26元。记者采访发现,邓女士的经历并非个案。不少参保人在医保定点药店购药均遭遇“阴阳价”,同一款药,刷医保个人账户比付现金贵。(7月7日《工人日报》)
药店作为零售药的主要市场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本无可厚非,但通过“阴阳价”实现这一目标,就属于投机取巧。由于医保结算回款需要时间,存在周期性延迟现象,药店需先行垫付统筹基金报销部分,还要承担2%-3%的手续费,资金回笼压力使部分商家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药店的“阴阳价”策略之所以能够实施,则是利用了参保人对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敏感度较低的心理。
这种定价机制对个人权益构成多种损害。一方面,这一做法直接推高参保人的用药成本,使本应发挥保障作用的医保个人账户沦为“高价买单”工具;另一方面,长期存在的价差将削弱公众对医保制度的认同感。当参保人发现个人账户资金无法实现等价购买,而是需要为同一商品支付更高价格时,必然产生对医保卡的消极认知,进而影响医保参保积极性。
更要看到,药店推进“阴阳价”实质上是套取医保基金的一种变相手段。通过虚高定价,药店不仅将经营成本转嫁给基金,更可能滋生骗保行为。当部分商家发现定价漏洞可带来较高利润,必然引发效仿。部分“阴阳价”的价差较大,再加上所涉药品很多,如此将导致医保基金出现广泛渗漏,医保基金累计流失量同样巨大。
整治这种现象,医保部门应建立价格动态监测机制,利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对定点药店药品价格实施全流程追溯。通过技术手段比对采购价、销售价与平台价,自动识别异常波动。同时加大飞行检查频次,对发现违规行为的药店采取相应惩罚,情节严重者直接取消定点资格。
对于“阴阳价”,完善制度设计是治本之策。加速推进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通过缩短结算周期、降低手续费率,从根本上缓解药店资金压力。同时应建立定点药店分级管理制度,将价格合规性纳入考核指标,与医保支付额度挂钩。让合规经营者获得政策倾斜,让违规者付出沉重代价,才能全面提升药店经营者对医保基金的敬畏之心。
从表面上看,“阴阳价”是价格差异,实则是药店将经营成本非法转嫁给参保人,把医保卡当成了“套利卡”,如此既侵害个人权益,更威胁医保基金安全。唯有严格执法、优化结算效率及提升公众监督意识,方能终结利于“阴阳价”套利乱象,进一步守护好民众的“救命钱”。
责任编辑:郭林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