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既维护了我的权益,也让我们解开了心结。”7月8日,河南省信阳光山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因离职引发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为这场持续数月的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案情回顾
原告张某(化名)于2022年入职被告某公司,2023年、2024年双方均签订有《劳务合同》,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其中,2024年合同有效期为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1日。2025年2月,某公司因业务调整聘请了新的工作人员,并通知张某办理工作交接。由于张某对某公司的补偿方案存在异议,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光山县法院审理,判决某公司支付张某未结清工资及承诺的补贴款项,同时驳回了诉讼请求中超出法定标准的部分。
执行过程
判决生效后,某公司未按时履行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全面查阅卷宗、了解案情,并与双方详细沟通,发现双方的矛盾焦点在于离职时沟通不畅引发的误解。
“我们不是不愿意给钱,就是觉得这口气不顺。”某公司负责人一句话道出了症结所在。执行法官抓住这一关键,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耐心疏导,帮助双方消除误会、化解对立情绪,同时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某公司负责人认识到问题所在,当场将全部款项支付给张某,案件得以执结。
光山县法院始终践行“善意文明执行”执行理念,灵活采取各项执行措施,努力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在彰显司法权威的同时传递司法温度,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作者:吴宣萱
编辑:赵佳欣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