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劳动午报
河南漯河郾城区总工会从2014年9月开始设立“工会经费集中支付中心”,对全区基层工会经费实行集中支付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职工。
在确保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权不变、收支自主权不变、工会主席审批权不变、会计核算主体不变、法律责任主体不变的前提下,郾城区总工会通过开设统一的银行账户,使用统一的财务软件,对全区基层工会经费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
据了解,通过实行工会经费集中支付管理举措,促进工会经费支出管理规范化,坚持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工会经费支出范围报账支付,资金安全得到了保障,解决了基层工会“有钱不能花”“有事没钱花”的现象;促进工会组织建设规范化,集中支付要求企业工会财务制度健全,有职工25人以上,依法建立工会组织;促进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经审工作由事后审变为事前审,个别审变为全部审、逐笔审,实行源头管控,彻底解决基层工会经费保障不到位问题;促进基层工会工作规范化,坚持工会经费取之于基层、用之于职工,对各镇办、各企业开展劳动竞赛、职工文体活动等进行补助,充分调动了基层工会开展工会工作、组织职工活动的积极性。转自《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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