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评议组于4月中旬至5月底,深入四川、云南开展出庭评议工作,以“推门听庭+专项评议”方式,对两地检察机关公诉人出庭表现进行全方位检阅,既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直面问题、靶向施策。
以实战为导向,全面检视出庭表现。评议组共评议10起案件,推门听庭2起案件,覆盖普通犯罪、重大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五个条线。两地检察机关精心挑选新类型、争议大、被告人不认罪认罚的“硬骨头”案件作为评议重点。评议发现,两地检察机关在出庭能力建设方面成效显著。一是庭前准备精细化。公诉人对证据三性、证据体系的构建、案件事实的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论证,依法开展引导侦查、追诉漏罪等监督工作,为顺利庭审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庭审指控专业化。针对重大案件普遍召开庭前会议,新犯罪类型案件邀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辅助指控。全面推行多媒体示证,通过关系图、资金表等形式实现证据可视化呈现。
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把脉短板弱项。评议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直指三方面突出问题:个别案件证据审查不够精细,部分案件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庭审答辩存在“浅表化”现象。针对上述问题,评议组提出“三个强化”改进措施:强化证据裁判意识,加强对证据合法性的审查;强化文书质量把控,尤其是起诉书的制作要细致严谨、用语规范;强化庭审实战演练,加大随机推门听庭力度,促使公诉人在日常办案中自觉提升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的能力和水平。
本版文稿统筹 本报记者崔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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