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举债融资兴建楼堂馆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利用职权为亲属承揽项目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7月7日,重庆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南岸区委原副书记、区政府原区长王茂春被开除党籍、公职,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王茂春出生于1970年1月,重庆綦江人,曾任重庆市委统战部副部长,2016年10月出任南岸区委副书记,后兼任重庆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2021年10月,他担任南岸区区长,2024年11月官宣被查。
“双开”通报显示,王茂春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举债融资兴建楼堂馆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罔顾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承揽项目谋利;
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
私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药品销售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重庆市纪委监委表示,王茂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重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重庆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茂春开除党籍处分;由重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重庆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南岸区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值得一提的是,王茂春被查前一天,即2024年11月4日,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陆克华落马,2025年4月被“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陆克华存在“推动违规举债融资兴建楼堂馆所”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