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时报
当地时间7月9日,美国特朗普政府对大批贸易伙伴暂停加征“对等关税”的90天期限将到期,有关方加紧关税和贸易谈判的消息频传。同时,不少国际媒体关注到,美国在与多个国家的谈判中试图加入损害中国利益的“毒丸条款”,甚至形成针对中国的关税“包围网”。《纽约时报》在最近的一篇评论文章中直言,美方“正在利用关税与贸易谈判向世界多国施压,希望把中国从供应链中挤出去”。
事实上,美国近年来在对外经贸谈判中频频推动所谓“毒丸条款”,即在贸易协议中加入限制成员与特定第三方开展自由贸易的规定。这类条款表面上服务于美国自身战略利益,实则对合作伙伴、美国自身及全球经贸体系都带来深远伤害。总体来看,“毒丸条款”的潜在影响有四。
第一,美国推动的“毒丸条款”给签署国尤其是全球南方国家带来结构性损害。对许多经济体而言,这种强制性安排不仅意味着短期的贸易成本上升,更会构成深层次的结构性伤害。一方面,为满足被强加的歧视性“产地要求”,许多国家不得不在生产端加大重复性、浪费性的本地化投入。而由于不同国家生产技术、工艺、劳动力与产业配套基础的发展差异,这种强行替代通常会导致生产的效率下降、周期延长、整体竞争力减弱,最终在全球市场中失去竞争优势。另一方面,此类条款会极大地加重签署国监管负担和成本,以满足美方的不合理要求,包括对产品原产地进行大规模溯源审查,人为增加运营成本。
第二,美国的极限施压方式对自身的“谈判优势地位”具有正反馈效应。美国通过迫使各国与中国“脱钩”,不断削弱他国的谈判能力和筹码,使其在后续的谈判中处于更加被动的地位。随着各国谈判能力的减弱,美国的要求也会相应增加,得寸进尺。正如苏洵《六国论》中所述:“六国破灭,非兵不利 ,战不善,弊在赂秦。”早在上世纪80年代,美国胁迫日本签订“广场协议”使日元升值,日本想通过妥协换取美国的“宽宥”,等来的却是继续打击日本半导体行业的《日美半导体协定》与惩罚性关税。今日若有国家以为对美小让步就能换来太平,无异于养虎遗患。各国妥协越多,美国的要求便越多,最终导致持续的被动局面。
第三,限制性条款也会损害美国自身利益。当关税成为胁迫工具,协议变成排他手段,其行为已严重背离了最基本的国际公平与诚信原则。美国以自身的市场规模作为谈判筹码,却拒绝承担相应的制度责任,其“只讲利益、不讲规则;只问得失、不顾道义”的姿态,不仅损害他国正当发展权,也将动摇国际社会对规则正当性的信心。经济上,美国企业供应链与中国有深度合作,强行“脱钩”不仅提高生产成本,也打破多年形成的全球协同分工体系,使企业不得不将资源投入到非经济效率导向的产能重构中。这些成本不会停留在产业端,而会顺势传导至消费终端,体现在商品涨价、服务延迟、可选择性降低等方面。广大美国消费者和中小企业也将最终承担代价。这种本应以国家利益为考量的结构重组,牺牲的却是本国民众的福祉。
第四,从全球视角看,这种限制性条款严重破坏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多边贸易原则,推行歧视性的经贸安排,将加剧全球经济分裂和地缘政治紧张。美国意图划分供应链,这将导致国际贸易体系碎片化。这可能造成资源错配、成本上升,从而降低全球贸易效率,拖累全球经济复苏。长远看,这种做法对全球治理体系是一种破坏,不利于构建稳定可预期的国际经贸环境。相比之下,中国始终奉行稳定连续的开放政策,倡导互利共赢。中方多次强调,愿通过平等协商解决经贸分歧,谈判协议不应针对或损害第三方利益。同时,中国也积极推动区域合作深化,加速《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整合,并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持续降低关税、扩大市场开放,为地区和全球合作伙伴提供稳定且可持续的合作机遇。这一系列举措表明,中方不寻求排他性“小圈子”,而是致力于维护开放型世界经济的稳定之锚。
美国在贸易协定中强推限制性条款,看似可短期获利,实则将长期损害自身、伙伴及全球利益。对于广大全球南方国家来说,在大国博弈中维护自身长远利益至关重要。各国必须冷静衡量短期让步换取关税豁免的得失,以及由此可能失去的广阔中国市场和供应链合作机遇。坚持开放包容的合作路径可使其他国家避免被卷入大国对抗的零和陷阱,维护自身发展的正当权利和区域繁荣的长久稳定。正因如此,稳定的政策和合作诚意更显可贵,这是任何短期交易都无法比拟的长远价值所在。(作者是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经济系长聘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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