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支持“孝老式”提取,即子女和子女配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支持双方父母为拥有所有权的住宅加装电梯
●全省2024年共有1719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总金额达6700万元
本报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尹梦奇)7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国家〈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细化举措清单》。根据《清单》内容,四川支持符合条件的业主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电梯增设及更新,力争全省2025年完成增设电梯5000部、更新电梯1300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4年印发《关于切实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助力城乡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居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支持本人和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双方父母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
记者了解到,由于四川各市(州)的具体政策由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因此各市(州)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政策。以成都市为例,以前加装电梯,只能提取夫妻两人的住房公积金。2024年3月1日生效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扩大了提取政策支持范围,支持“孝老式”提取,即子女和子女配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支持双方父母为拥有所有权的住宅加装电梯。“居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从本人和配偶可申请提取扩大到子女和子女配偶,所有人员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增设电梯所产生的实际支付费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作出解读。
近期,四川已有城市明确将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例如,在内江市,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的《内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将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费用纳入提取范围。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2024年共有1719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总金额达6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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