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前付首付买房,婚后独自还贷,离婚时房产该归谁?
创始人
2025-07-05 17:36:59
0

倾尽积蓄供的房子

也捂不热凉掉的心

婚姻这场合伙“生意”

散伙之后该怎么算账?

两度起诉离婚

房屋归属成疑

赖某某与严某某2019年10月相识相恋,并于2021年2月登记结婚。2019年4月,赖某某支付首付,购买房屋一套,该房屋登记在赖某某名下,婚后一直由其偿还房贷。后双方因感情不和,严某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2024年4月,法院判决不准离婚。2025年1月,赖某某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诉至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并判决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法院:房产归登记方所有

需补偿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房屋系赖某某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贷款购买,且登记在赖某某一方名下。婚后虽然还是赖某某在偿还房贷,但其用于偿还房贷的款项应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即2021年2月至2025年1月期间系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根据规定,离婚时针对该房屋赖某某和严某某应协商处理。协商不了的,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登记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房屋登记方的个人债务。

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和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房屋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故赖某某主张房屋归其所有,于法有据,予以支持。但其对2021年2月至2025年1月期间还贷的款项及期间房屋的增值部分,对严某某进行补偿。而严某某要求平均分割该房屋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离婚时财产协议优先

协商不成法院判决

本案是一起因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引发的离婚财产纠纷。赖某某婚前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还贷,双方感情破裂起诉离婚后,赖某某主张房产归个人所有。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财产协议优先,协商不成法院判决。若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个人付首付且登记在购买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可判归登记方,其需对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本案中,赖某某无法证明婚后房贷是用个人财产支付,法院最终判决房屋归赖某某,但需补偿严某某夫妻存续期间还贷款项及房屋增值部分。

文章来源:公众号@广昌县人民法院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杜平已任哈尔滨市卫健委党委书记... 近日,黑龙江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官网更新信息显示,杜平已任哈尔滨市卫健委党...
先天病患儿奔赴2000公里只为... 【先天病患儿奔赴2000公里只为南哥!】7月5日晚,在南京奥体中心体育场,“苏超”赛场来了特殊小球迷...
紫牛热点|三亚潜水教练反复把女... 转自:扬子晚报近日,三亚市旅游服务中心辟谣称,网络平台出现“三亚潜水教练反复压女孩向水底沉”等相关内...
10年间全国法院审结各类环境资... 本文转自【新华社】新华社贵阳7月5日电 题:10年间全国法院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超220万件新华...
“轨道上的都市圈”加速形成(大...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图①:上海地铁11号线花桥站。 资料图片 图②:北京轨道交通22号线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