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创始人
2025-07-05 0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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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65 证券简称:齐鲁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7

可转债代码:113065 可转债简称:齐鲁转债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4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表决董事11名。公司股东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比例超过50%,根据监管规定对其提名的蒋宇董事的表决权予以限制。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齐鲁转债”的议案》。

自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7月4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齐鲁转债”(债券代码:113065)当期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2日起转股价格由5.14元/股调整为5.00元/股)的130%(含130%)。根据《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齐鲁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同意公司行使“齐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齐鲁转债”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并同意授权高级管理层或高级管理层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后续“齐鲁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赎回日期、最后交易日、摘牌日、赎回价格、赎回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齐鲁转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

证券代码:601665 证券简称:齐鲁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8

可转债代码:113065 可转债简称:齐鲁转债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齐鲁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7月4日期间,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齐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2日起转股价格由5.14元/股调整为5.00元/股)的130%(含130%)。根据《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齐鲁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 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齐鲁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齐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齐鲁转债”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投资者所持“齐鲁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5.00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9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公开发行了8,00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80亿元,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1.00%、第四年1.60%、第五年2.40%、第六年3.00%,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42号文同意,公司80亿元可转债于2022年12月1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齐鲁转债”,债券代码“11306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齐鲁转债”自2023年6月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5.87元/股,目前转股价格为5.00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齐鲁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本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本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本公司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7月4日期间,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齐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2日起转股价格由5.14元/股调整为5.00元/股)的130%(含130%),已触发“齐鲁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齐鲁转债”的决定

2025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齐鲁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齐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齐鲁转债”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相关主体交易可转债情况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经核实,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交易“齐鲁转债”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投资者所持“齐鲁转债”除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5.00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将尽快披露相关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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