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这个财富增长、投资意识高涨的时代,大家都想着让自己的钱能够“生钱”。不少人选择把资产交给非金融机构或个人打理,也就是民间委托理财。然而,这种投资方式在给人们带来潜在收益的同时,也暗藏着诸多风险。就像下面这三个案例,主人公们本想通过委托理财赚上一笔,结果却深陷纠纷之中。
案例一:
委托关系还是理财关系?
傻傻分不清楚
甲和堂姐乙关系不错,乙说有一款理财产品,利率高还保本保息。甲一听,心动不已,通过支付宝和银行转账,给乙转了20万元。之后,甲就眼巴巴地等着收益,可乙却一直没跟他说这笔钱到底投到哪儿了,收益咋样也没个信儿。后来才知道,乙自己也被骗了,甲的本金和利息自然也打了水漂。甲无奈之下,把乙告上法庭,认为这是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要求乙还钱。可乙却觉得自己就是帮忙转个钱,没收报酬,双方不算委托理财合同关系,甲的损失得自己担着。
案例二:
理财合同有效,
责任咋承担?
任某和马某以及马某父亲当法定代表人的A投资公司签了《股票专户管理协议书》,约定A公司帮任某管理股票账户,还明确了委托期限、报酬计算方式等。不过,这份协议上A公司没盖章,只有任某和马某的签字。在理财期间,马某安排操盘手张某管理任某的股票账户,结果账户出现巨额亏损。马某也承认张某操作有失误。任某这下不干了,把马某和A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马某却觉得自己是代表A公司办事,这是职务行为,该由公司担责。
案例三:
理财合同无效,
亏损咋分担?
刘某跟王某介绍了一个投资项目,说是B公司在境外搞医用大麻种植,回报特别高。王某一听,挺心动,就给刘某转了10万元投资款。两个月过去了,王某一直追问投资情况,刘某却总是含糊其辞,催了好久才给王某转了一点本金。王某感觉不对劲,把刘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本金和利息。刘某则坚称自己只是帮忙转钱,双方不存在委托理财关系。
那么,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法院咋判?
记者从北京金融法院了解到,这类案件第一步是精准识别法律关系性质。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首先得弄清楚双方到底是啥关系,是委托理财合同关系、委托代理关系、民间借贷关系,还是合伙关系?这就得仔细审查合同约定和实际履行情况,看看受托人有没有独立决策权,收益是不是固定的,委托人有没有参与经营,是不是一起承担风险等。
就拿案例一和案例三来说,都涉及委托合同和委托理财合同的区分。普通委托合同,受托人按委托人指示办事,风险由委托人担;委托理财合同,受托人靠专业能力主动管理资产,双方可能约定保底条款或收益分配规则。
具体来看,法院一般会从这几个方面判断:合同目的要是为了资金拆借,那可能就是民间借贷,不是委托理财;委托理财合同中,受托人得履行投资管理义务,委托人可能对投资范围、方式有限制;还得看实际有没有进行金融投资操作,委托人有没有参与投资决策。案例一中,乙承诺 “保本保息”,承担了投资风险,超出普通委托合同范畴,甲也没投资决策权,所以他俩是民间委托理财关系。案例二中,A公司没在合同上盖章,综合交易各环节以及公司经营等情况,法院认定合同相对方是马某,赔偿责任也由马某承担。
此外,法院还特别关注合同效力。除了恶意串通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法院还得特别关注合同有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有没有违背公序良俗。比如投资标的合不合法,是不是涉及非法集资、场外配资、非法期货等;还有保底条款的效力问题。案例三中,刘某推荐的大麻种植项目,明显违反我国法律规定,所以委托理财合同无效。
在此,法院也提示各位委托人,要审慎选择受托人,务必充分了解其专业能力、信用状况和投资经验。同时,务必签订书面合同、警惕“保底承诺”陷阱、定期关注并保留证据、树立充分风险意识,不盲目追求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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