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25年7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一系列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包括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等。
激励计划回顾
2021年12月31日,鲁西化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此后,历经国资委批复、草案修订、公示激励对象名单等一系列程序,于2022年5月11日,以9.4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76名激励对象授予1609.8万股限制性股票。2023年4月21日,又以每股8元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100.8万股。
回购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由于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需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依据公式P=P0 - 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计算,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36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87元/股。
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后续程序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需就预留限制性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同时依据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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