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白琳报道 为泄私愤,将玻璃罐从五楼屋内扔出,董某万万没想到,这一举动让他戴上了手铐……
“你好警官,我刚才看着有人从楼上扔下个东西差点砸到人!”日前,辽阳县公安局首山镇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民警立即出警了解情况并在现场发现了已经破碎的玻璃罐碎片。随后,民警调取事发地周边监控寻找线索。
经过查找,在监控中发现事发地一居民楼五楼的一户窗口内扔出一个物体,险些砸到路人。经判定,现场遗留的玻璃碎片正是从五楼扔下的。确定相关信息后,民警准确判定嫌疑人身份,并将其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
“没想到,扔个东西还被抓了,后悔死了!”到案后的董某如实供诉其犯罪事实。原来,董某嫌楼下商户叫卖声太大,便从五楼屋内扔下玻璃罐泄愤,不料却担了刑责。“高空抛物,害人害己,如果砸到路人,会是怎样结果,你想过没有!”面对民警的质问,董某羞愧地低下了头,表示认罪服法。
目前,犯罪嫌疑人董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警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增设了高空抛物罪,高空抛物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拒绝高空抛物,从你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