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3日电(记者崔晓丽)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贵州省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彪(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顺市检察院依法向安顺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彪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安顺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彪利用担任德江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德江县委副书记,江口县委副书记、县长,原铜仁地区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原县级铜仁市委常委、副市长,铜仁市碧江区委常委、副区长,铜仁市碧江区委副书记、区长,铜仁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