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通讯员 贺超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秦渡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创新性适用本院首份《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为保障离婚后子女探望权的顺利实现探索了新路径。
陈曦与刘晨婚后育有一子小萌,双方因长期分居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经承办法官阙宏志调解,双方就离婚及财产分割达成一致,但对未成年子女的探望安排一度存在顾虑与分歧。
为避免日后因探望问题再生诉讼,阙宏志在充分释法明理、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的基础上,耐心引导双方当事人自愿签署了《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陈曦承诺,主动配合刘晨行使探望权,不故意阻挠、限制其探望子女;刘晨则承诺,探望期间对孩子悉心呵护,不隐匿、转移孩子,不做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
阙宏志表示,探望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更是维系子女与父母亲情纽带的关键。通过签订《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提前书面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有助于督促和约束当事人及时履行义务,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未来因探望权执行问题引发新纠纷的可能性,为破解“探望困境”提供了新的解决路径。同时,有助于弥合家庭裂痕,维护亲情的延续,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文中当事人名字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