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因固定资产贷款超项目工程进度放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款60万元。
同时,姜楠(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负责人)因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张爱鹏(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主办客户经理)因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姚磊(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业务四部主办对公客户经理)因固定资产贷款超项目工程进度放款,被警告;郭嘉(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业务四部负责人)因固定资产贷款超项目工程进度放款,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
1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皖金罚决字〔2025〕42号 |
固定资产贷款超项目工程进度放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 |
罚款60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 |
2 |
姜楠(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负责人) |
皖金罚决字〔2025〕43号 |
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 |
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 |
3 |
张爱鹏(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主办客户经理) |
皖金罚决字〔2025〕44号 |
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 |
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 |
4 |
姚磊(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业务四部主办对公客户经理) |
皖金罚决字〔2025〕45号 |
固定资产贷款超项目工程进度放款 |
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 |
5 |
郭嘉(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业务四部负责人) |
皖金罚决字〔2025〕46号 |
固定资产贷款超项目工程进度放款 |
警告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