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犯罪金融活动,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破坏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近日,我省金融机构对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法进行了深入剖析。
套路一:承诺高额回报
承诺高额回报是非法集资者最常用的诱饵,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他们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套路二:编造虚假项目
编造虚假项目也是常见手段。不法分子大多通过合法注册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套路三:以虚假宣传造势
以虚假宣传造势也是非法集资的重要一环。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套路四:利用亲情诱骗
利用亲情诱骗的方式也不容忽视。有些非法集资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相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面对高额回报承诺要保持清醒,不被高收益迷惑;投资前务必核实项目真实性和合法性,查看企业资质和项目背景;不要轻易相信熟人推荐,涉及大额投资要多与家人商量,并咨询专业金融人士或相关监管部门。本报记者 赵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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