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拒绝或阻碍监管执法 多个报告期虚增营业收入紫天科技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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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03: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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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紫天科技”,300280.SZ)连发多条公告。由于公司未在法定期限披露2024年年报,且在2022年至2023年等报告期虚增收入,公司及多名董监高人员在应对监管执法过程中存在拒绝、阻碍监管执法行为,均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基于上述情况,公司面临多重退市风险,其中包括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核心管理层拒绝或阻碍监管执法

紫天科技公告披露,6月27日,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宋庆、总经理李琳、财务总监李想、实际履行公司负责人相当职务人员姚小欣等,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简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据查明,上述多名当事人存在拒绝、阻碍监管执法行为。

具体情况显示,2024年4月1日,福建证监局对紫天科技启动现场检查。因公司披露的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无人办公,福建证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5月13日至紫天科技孙公司宁波麦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宁波麦粒”)办公地点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并出具文书,要求紫天科技限期报送与被检查事项有关的公司2021年至2023年财务报告、财务明细账、相关会计凭证和原始凭证等文件资料。

紫天科技并未按要求报送文件资料并配合相关检查工作。福建证监局又先后要求紫天科技限期报送前述文件资料,要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实际控制人等,携带指定报送文件资料于指定日期至披露的公司办公场所、福建证监局办公场所配合检查,但紫天科技及董事长宋庆等4人均未配合。

至该案件听证阶段,紫天科技仍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财务账证资料。期间,福建证监局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短信及转达等方式,通知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宋庆、总经理李琳、财务总监李想及实际履行公司负责人相当职务人员姚小欣配合检查工作,该4人在知悉情况下,以拒接电话、拒回短信等方式躲避、规避福建证监局向公司及其本人送达相关执法文书。

福建证监局指出,根据《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相关规定,紫天科技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报送文件资料,已构成拒绝、阻碍执法行为,严重影响对其检查工作正常进行,情节严重。

在案件听证环节,紫天科技及其代理人提出系列申辩理由。经复核后,福建证监局认为:紫天科技拒绝、阻碍执法行为并非个别、偶发事件,而是由公司核心管理层及相关中介机构相继实施的对抗福建证监局检查工作的行为,导致该局无法及时获取核查认定相关行为的关键证据,严重影响了相关案件查办进度,行为恶劣。

综上,紫天科技拒绝、阻碍监督检查情节严重、行为恶劣,福建证监局对其陈述申辩理由均不予采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紫天科技责令改正,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李琳责令改正,处以40万元罚款,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姚小欣、宋庆、李想等,均采取责令改正,处以80万元罚款及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多个报告期虚增营业收入

6月27日,紫天科技还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紫天科技及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宋庆、总经理李琳、财务总监李想等涉嫌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经查明,紫天科技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共有33家子公司,公司仅收集3家主要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未能有效组织开展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导致公司未在2024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按照法律规定报送并公告2024年年度报告。截至目前,紫天科技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福建证监局认为,紫天科技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

福建证监局指出,紫天科技财务总监李想等3人,是紫天科技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该局拟决定对紫天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李想等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至140万元罚款。

6月27日,紫天科技同日披露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经查明,紫天科技及相关人员涉嫌违法事实包括: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等多个报告期内存在虚增营业收入行为。

2022年,紫天科技子公司“紫天智讯”在其开展的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中,未取得商品的控制权,其身份是代理人。紫天科技未按照企业会计相关规定采取净额法确认收入,而是采用总额法确认该项收入,导致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28465589.43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3.08%。

2022年10月,紫天科技子公司“福州缘笙”“华创易通”及“亿家晶视”等,从事短信发送服务业务构成内部交易,公司未完全对相关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进行抵销,导致虚增营业收入277386792.44元、营业成本263471698.74元及利润13915093.7元。同月,亿家晶视在相关短信发送服务业务未实际发生的情况下,虚构短信发送服务业务验收单据,导致虚增营业收入272790566.04元、营业成本201417238.67元及利润71373327.37元。

紫天科技上述事项,共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合并报表虚增营业收入778642947.91元、虚增营业成本464888937.41元、虚增利润85288421.07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4.59%、营业成本的33.74%、利润总额的35.99%。

2023年6月30日,紫天科技在云服务业务未开工、未经客户验收通过且未收到任何款项情况下提前确认相关营业收入,导致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07704051.70元、利润79374405.70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4.56%、利润总额的51.64%。

2023年,紫天科技在孙公司“宁波麦粒”未取得商品控制权仅为代理人的情况下,继续采用总额法确认其互联网广告费代充值业务相关收入。导致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720632399.98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78.63%。

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综合以上情形,紫天科技于6月27日披露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提示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违法行为。根据监管机构认定情况,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紫天科技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经自2025年5月6日起继续停牌,若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预计公司股票2025年7月7日复牌。

由于紫天科技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福建证监局已经责令公司限期对相关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并进行全面审计。截至目前,公司尚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也未提交整改报告。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定,自2025年5月20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即2025年7月19日前),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此外,根据监管机构认定的事实,紫天科技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2、2023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2499275347.89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63.53%。公司可能触及交易所规定的“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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