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英杰)正值一年毕业季,记者通过多方信息了解到,为贯彻2025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天津大学、山东大学、华东理工大学等高校都在今年开展了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体制机制探索,并有学生通过“实践成果”顺利毕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指出,接受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通过规定的课程考核或者修满相应学分,完成学术研究训练或者专业实践训练,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或者规定的实践成果答辩,表明学位申请人达到一定水平的,授予硕士、博士学位。
2024年10月,由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研究制定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要求》)正式发布。《基本要求》首次明确了通过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标准和程序,进一步强化了专业学位以实践创新能力为导向的培养定位和标准。
相关政策出台受到社会各界欢迎。全国政协委员、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教授徐礼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曾表示,《基本要求》的发布为更强调实践性、创新性的工程人才培养开了个好头。但更重要的是,各学校要基于自身的人才培养现状和需求,科学有序地探索更具体可行的实践手段。
相关学校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如今,工程类硕博突破了毕业必须进行‘论文发表’的约束,青年学子们可以通过调研报告、产品设计等实践成果形式申请学位,这一举措将激励工程类硕博士生聚焦工程发展和产业生产的实际需求,引领更多青年为工程前沿技术、重大工程实践贡献创新智慧。”
原标题:“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政策落地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