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饲料行业信息网
在乡村振兴大背景下,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及其他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成为推动“三农”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农业保险通过分散和转移农业生产中的风险,为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经济补偿,从而起到经济“稳定器”作用。如何精准对接新型经营主体农业保险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已成为当前亟待破解的关键课题。
构筑风险“防火墙”
近年来,台风、暴雨、冰雹等自然灾害频发,为农业生产带来影响。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的背后,农业保险作为一道重要的风险“防火墙”,其作用日益凸显。
“农业保险就像坚固防线,能在灾害发生时,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经济补偿,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恢复生产。”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张峭对《农村金融时报》记者表示。
在河北高阳县艳茹家庭农场,负责人齐艳茹正筹划下一季粮食作物耕种。“我们投保农作物种植保险,主要涵盖生态玉米等常见作物。如果遭遇严重自然灾害,农业保险能弥补部分损失,让我们有能力继续经营下去。”她告诉记者。
在河北武安市,聚焦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险需求,当地政府积极实施农业特色保险保费补贴试点,撬动社会多方力量参与农业特色产业风险保障工作。同时,当地还鼓励市、县两级财政给予保费补贴支持,切实降低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投保主体的保费负担。
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金融需求,各地还积极探索和尝试“农业保险+”创新模式,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可集聚保险、信贷、担保等金融资源“黏合剂”作用,通过政银保担协同、产业链金融赋能等方式,推动农业保险服务从单一风险保障向全链条、综合性保障转变。
如,浙江的地方补贴性新型农业主体综合保险、山东的苹果全产业链保险保障等创新实践,不仅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更通过保险增信打通金融活水灌溉乡村产业通道。
值得关注的是,云南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制定的《推进农业保险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明确,鼓励农业保险机构对接省融信服平台,推送相关融资需求,运用农业保险数据评级、保单质押、贷款保证保险等方式增信,支持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信用贷款。
可以看出,针对新兴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保险政策日益完善,为产业振兴提供越发全面的风险保障,有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提升服务意识
农业保险在全国各地实践过程中,受各地财政支持力度、保险服务水平及经营主体负责人认知程度等多种因素影响,参加农业保险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性仍存在提升空间,这也成为当前制约该类主体风险保障水平提升的“拦路虎”。
“在农业保险探索过程中,我们发现两个关键性问题:一是保障供给与多元需求匹配有待提升。当前农业保险主要以传统成本保障为主,尤其是县域特色产业发展复杂的情况下,难以满足新型经营主体多元需求。二是跨部门协同和数据赋能在基层实践中存在瓶颈,如涉农、气象、文旅、应急等数据非常分散,共享机制不畅,保险产品在精准设计和风险有效管理方面有待提升。”河北大名县副县长付前瑞说。
“希望保险公司能开发更多针对特色农产品和养殖品种的保险产品,整合现有保险产品,最终实现自愿购买,综合考虑市场价格、价格波动、病虫害等多种因素,建立快速理赔激励原则,推动农业保险政策不断完善。”齐艳茹说。
在长年从事农机服务的河南新蔡县绿色家园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姚斌看来,针对农机服务领域风险隐蔽性强、保障空白多的难题,建议开发农机操作事故、设备损毁等专属险种,缓解农户购机顾虑。
保险机构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意识。多位受访人士表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存在购买力差异的问题,应根据保险经营主体购买力和需求实施分层保障,旨在从“保得起”走向“保得好”,最终达到“保得优”。
“随着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县域层面对高质量保险服务的需求日益迫切,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动参保。”付前瑞说。
(转自:饲料行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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