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辽宁日报
本报讯 记者刘桐报道 扩大“商转公”贷款政策支持范围、上调贷款额度计算中账户余额倍数、实施毕业生开户补贴激励……6月30日,记者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7月1日起优化6项公积金政策措施提振住房消费。
沈阳实施毕业生开户补贴激励措施,对驻沈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2024年至2026年的应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在沈就业创业,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及养老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给予500元/人的开户补贴。
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向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领取开户补贴。经审核后开户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至毕业生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与毕业生自主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并存储。毕业生开户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
沈阳还上调了贷款额度计算中账户余额倍数,单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中的账户余额倍数由22倍调整为25倍。灵活就业人员账户余额倍数按照有关规定同步上调。这就意味着如果一名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为3万元,按原倍数计算,最高贷款限额为66万元,如按新倍数计算,最高贷款限额将达到75万元,贷款额度增加了9万元,为缴存人申请到更高额度贷款提供了更大的政策空间。
同时,延长了部分公积金政策执行期限,将2024年11月实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的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今年12月31日。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购房时限由今年6月30日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此外,沈阳扩大“商转公”贷款政策支持范围,灵活就业缴存人、异地缴存职工和现役军人,可将已偿还5年(含)以上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经认定新建高品质住宅的,贷款上限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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