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中国信达资管广东省分公司已于本年度6月26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深圳奥园科星持有的贵公司股权,请问贵公司知晓否?
董秘回答(*ST美谷(维权)SZ000615):
您好,公司尚未收到相关司法文书,同时公司会敦促相关股东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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