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明天起,买卖所有药品都要“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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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16: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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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消费日报官方平台

6月3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信息:7月1日起,医保药品“卖药必扫码,买药先验码,无码医保不结算”。

药品追溯码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通常由一系列数字、字母和(或)符号组成,标识在药品包装盒的显著位置,是每一盒药品从生产出厂时就被赋予的唯一身份标签。“一药一码”可以精准追踪药品的来源、流向和使用情况等全链条信息。

今年3月19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明确规定2025年7月1日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环节按要求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都要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

国家医保局发文表示,一盒药品的追溯码,只有一次被扫码销售的记录,若重复出现多次,就存在假药、回流药或药品被串换销售的可能。2024年4月以来,国家医保局全力开展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采集应用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如何使用药品追溯码查询药品信息?国家医保局介绍,首先要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主页,点击“服务”版块“医保服务”栏目下的“药品追溯信息查询”选项,进入查询页面;或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消息对话页,点击“医保服务”栏目内“药品追溯信息查询”选项,进入查询页面。然后,在“药品信息查询”页面,可扫描药品包装盒上的二维码或条形码进行查询。

国家医保局表示,查询的结果将分为四种情况。“未查询到产品销售信息”,建议等两天再次扫码,如还未出现,说明售出机构未扫描该药品上的追溯码,可向售出机构或有关部门反映。“查询到仅有1次销售信息”,如确为本人购买的,说明该药品合法合规。“查询到仅有1次销售信息”,如非本人购买,说明该药品此前已被出售过,极有可能为“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消费者可举报并向售出机构索赔。“查询到有2次及以上的销售信息”,说明该药品此前已被出售过,极有可能为“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消费者可举报并向售出机构索赔。

不过,国家医保局特别说明,如果使用医保部门以外的软件或APP扫描药品追溯码,得到的信息并不是该药品的医保销售结算信息,不适用于本文的查询方法和结论。

据国家医保局数据,自2024年国家医保局在全国范围推进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已累计归集药品追溯码398.85亿条。现阶段,“买药先验码、卖药必扫码”的社会共识已经基本形成,每天约有500万人次消费者通过药品追溯码查验药品真伪并主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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