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爱庆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以受贿罪判处李爱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李爱庆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公开资料,李爱庆早年在北京市财政局工作,任职长达18年,先后企业财务管理处处长、财政局总会计师、财政局副局长的职位。之后,他调任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2002年3月起,李爱庆进入企业任职,先后担任北京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2年《北京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 强化震慑营造从严氛围》一文报道,李爱庆先后担任北京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首创集团“一把手”。他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民营企业主贿赂2亿余元。
媒体报道称,李爱庆自诩为国资公司“大救星”,是绝对权威、不受任何规章制度约束的特殊权力者。任职期间,李爱庆任人唯亲,严重破坏所在单位政治生态。某次讨论干部任命时,在党委决议、干部简历等材料空缺的情形下,他仍一手强推。
李爱庆与某私企合作某项目,并收受该私企老板好处费1.6亿余元。某企业负责人马某某,十几年来深度参与李家大事小情,投入财物2800余万元。马某某从李爱庆手中低价拿项目,赚得盆满钵满,李爱庆则享受这种“管家式服务”。李爱庆到案后,曾在他权力照拂下的儿子、哥哥、侄子甚至司机都因涉案,同步接受调查。
李爱庆被指与他人串供,隐匿、转移违纪违法所得,参加迷信活动;搞权色交易;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李爱庆案件作为首创集团腐败网络的核心突破口,呈现出多元化权力滥用的特征。根据北京市纪委监委的“双开”通报,李爱庆的违纪违法行为几乎涵盖了从政治、经济到人事所有腐败类型,是典型的权力递增型腐败特征。
2015年(李爱庆任职董事长的前一年),北京市委对首创集团等三家国企的专项巡视发现企业存在系统性腐败风险:有“领导干部违规持有下属企业股份”“国有(控股)企业与高管人员持股公司存在大量关联交易”等问题。
其中,首创集团被曝出2009年至2013年集团领导退休时,每人发放一枚120克至160克的纯金纪念牌。
通报披露,首创集团违反规定提高退休领导班子成员待遇。集团领导退休后以顾问名义聘任3年,第一年保留原薪酬待遇,保留专车及司机;第二、三年每月顾问津贴1万元,报销各类费用每年10万元;聘任期结束后每月发放生活补助正职1万元、副职8000元。领导退休后还与在职的员工同样拿取暖费、过节费、防暑降温费,以及每年4000元的通信费、书报费等。
领导班子成员被曝出违反廉洁从业规定,低价购买下属企业开发的房产。2010年至2011年,下属公司在房山区开发的提香草堂项目中,将位置较好的湖心岛别墅定向出售给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每套别墅近500平方米左右,单价约10000元/平方米,价格明显偏低。
通报还透露,首创集团清理和退赔各种违纪金额1322.8万元。其中,收缴兼职取酬35万元,收缴小金库529万元,整改通报中解释,含两只股票市值122万元,因停牌,无法交易变现;还涉及公款旅游6.1万元,私自滥发奖金652万元,退回报销费用100.7万元。同时,核实和确认班子成员退回多占的公车3辆,并针对其他一些具体的财物清退事项,都提出了整改和清退时限。
巡视中指出,首创集团用人失察,治吏不严。通报披露,首创集团在一些重要业务板块的用人取向上有偏失,少数政治品质差的干部在重要领导岗位上培植亲信、长期经营、任意妄为,给企业造成很大损失。集团党委对干部用而不教,放手使用变成放任纵容,有的干部已经受到上级纪委、检察机关关注,还超龄任职长期返聘。在首创集团内部存在着一些谁也说不得的特殊人。围绕这些特殊人物存在着一些谁也碰不得的“圈圈团团”,形成尾大不掉的“山头文化”。
在这种情形下,李爱庆上任后依然发生一系列贪腐案,社会质疑其巡视后整改落实效果。
李爱庆案发后,首创集团及关联企业紧急开展整改补救工作。在完善决策机制方面,修订《议事决策规则》,严禁“一言堂”,明确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流程。在资金监管方面,清理无效银行账户,强化资金审批闭环管理;建立关联交易智能监控系统,强制登记高管亲属经商信息。在风险控制方面。制定18项新规,覆盖项目审批、内部审计、合同管理等领域。
首创集团及关联企业不断强化 “一把手”监督。出台专项制度,要求“一把手”公开述职并接受民主评议。推行纪检机构垂直管理,提升独立性与问责权限。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项目实施终身责任追溯等。
相关企业还以李爱庆案制作内部教材,开展“举一反三”自查。首创集团党委书记贺江川牵头推动“以案促改”,覆盖全系统子公司。北京国资公司清理不良项目,设立廉洁文化宣传机制。
近年来,北京市国资系统将“一把手”监督纳入巡察重点,2022年起要求“一把手”定期接受经济责任审计。
媒体评论称,李爱庆案本质是权力失控的样本。他从“一把手”沦为“一霸手”,暴露出部分国企过去存在“内部人控制”的制度缺陷,长效治理更需要依赖外部监督常态化与职业经理人等市场化改革来分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