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7月1日起,西安市通行的电动摩托车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限制,具体通告如下: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调整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我市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5年7月1日起,在我市通行的电动摩托车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限制。
其他车辆工作日尾号限行措施规定仍按照2024年11月发布的《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继续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的通告》执行。
特此通告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30日
编辑: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