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史有一个亮点,就是十分关注残疾人的权利。相自成先生和桂琰先生都就中国古代残疾人的社会保障问题做过探讨,本文再从思想史角度做些补充。
《老子》虽然没有明确提出要关爱残疾人,但书中作者把从自然界得来的“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这种直观的认识,运用到人类社会,对“人之道,损不足而奉有余”的人间不公平现象提出了批评,主张“人之道”也应该像“天之道”那样,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这对北宋王安石“发富民之藏”以救“贫民”的政治实践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墨子虽然没有明确提出要爱护残疾人,但他的“兼爱”思想对北宋张载关爱残疾人的主张产生了明显的影响。墨子认为世间一切混乱都源于人们只爱自己,不爱别人。他在《兼爱》篇中说:“凡天下祸篡怨恨,其所以起者,以不相爱生也,是以仁者非之。”意思是举凡天下祸患、掠夺、埋怨、愤恨产生的原因,都是因不相爱而产生的。
中国最早提出关爱残疾人思想的是孟子。《孟子·滕文公上》曰:“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这里提到了“疾病相扶持”。
《管子·五辅》有关爱残疾人的内容:“养长老,慈幼孤,恤鳏寡,问疾病,吊祸丧,此谓匡其急。衣冻寒,食饥渴,匡贫窭,振罢露,资乏绝,此谓振其穷。”《管子·入国》提出“九惠之教”:“一曰老老;二曰慈幼;三曰恤孤;四曰养疾;五曰合独;六曰问疾;七曰通穷;八曰赈困;九曰接绝。”这里的“老老”,就是尊老敬老、关爱老人。当时齐国设置了管理敬老事务的官职,专门负责有关事务。政令规定,年龄在70岁以上的老人,一子免除征役,每年三个月由政府供养肉食;80岁以上的老人,两子免除征役,每月有肉食供养;老人死了,由君主供应棺椁。国家还劝勉子女用心赡养老人,“精膳食,问所欲”。在城邑和国都设有“掌养疾”的官,对聋、盲、瘸腿、半身不遂、两手不能屈伸的残疾人,由国家养在“疾馆”。在城邑中还设“掌媒”的官,使“鳏寡而合和之”,促使他们相配合婚,给予田宅安家,并免除三年的职役。还设有“掌病”的官,士民有病,“掌病官”以君主旨意慰问。其他“五教”是对孤独幼儿、贫苦穷困者、死于国事或战争的烈士的关照救助、祭祀抚恤的规定。总之,“九惠之教”展示了齐国尊老爱老的礼义,体恤残疾、扶危济困的风尚,以及鼓励鳏寡婚姻的创新婚俗和悼念缅怀为国捐躯者的深情。
明确提出要关注残疾人生存权的是《礼记·礼运》篇。该篇记载了孔子这样一段话:“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一社会保障主张,体现了对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困难群体的生存权的承认与重视。
发愿“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北宋张载,在《西铭》中指出:“尊高年,所以长其长;慈孤弱,所以幼其幼……凡天下疲癃、残疾、惸独、鳏寡,皆吾兄弟之颠连而无告者也。”意思是,尊敬年高者,是为了礼敬同胞中年长的人;慈爱孤苦弱小者,是为了保育同胞中的幼弱之属。天底下无论是年老体弱、残疾人,还是孤苦无依者,都是我困苦而无处诉说的兄弟。张载认为,在民胞物与的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应以兼爱为基本原则,要以“爱己之心爱人”(《正蒙·中正》)。
宋代董煟所著《救荒活民书》(三卷)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荒政学专著。在中卷里,董煟归纳了20种救荒措施,提出了一个完整的救荒思想体系。董煟说:“救荒有赈济、赈祟、赈贷三者。”“赈济者,用义仓米施及老幼、残疾、孤、贫等人。”
中国古代为何如此关爱残疾人?我认为,这与其继承了原始社会氏族内部互爱、互助的风俗相关。那么,今天我们要注意保障残疾人权利的主要理由,是邓朴方先生在《人道主义的呼唤》一书中所揭示的:从某种意义上讲,残疾是为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付出的代价。没有先天智力残疾、先天畸形,人类就不懂得优生和近亲何以不能婚配;没有脊髓灰质炎后遗症,就没有预防这种病毒的“糖丸”;没有药物致盲致聋,就没有那么详细的药物应用和管理制度;没有工业交通事故引起的死亡和肢体残疾,就没有交通安全规则、安全作业规程和科学的救护方法。
(作者为河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作者: 郝铁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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