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日报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对生活带来哪些变化
□新华社记者 熊丰 刘硕
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将新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行为纳入管理范围,进一步优化治安案件办理程序,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此次修订,将对公民日常生活和权利保障带来哪些影响,记者对此进行了梳理。
对新型社会治安问题作出回应
当前,网络空间违法犯罪形式多样、社会管理对象和场景日趋复杂、某些科技应用带来的安全风险隐患日益凸显,社会治安领域面临一系列新挑战、新问题。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积极、系统性地回应这些新型社会治安问题,增列并细化了应予处罚的、具有新的特点的危害行为,及时填补法律空白,为新形势下的公共安全治理提供强有力法治支撑。
例如,将考试作弊、组织领导传销、从事有损英雄烈士保护等行为增列为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并给予处罚;将以抢控驾驶操纵装置等方式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升放携带明火的升空物体、高空抛物、无人机“黑飞”等行为增列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给予处罚。
此外,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还将虐待所监护、看护的幼老病残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增列为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并给予处罚。
提升执法效率与公正性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积极回应“执法更公、正气更盛”社会民意,在提升执法效率与公正性方面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在执法程序方面,通过规范执法证件、优化程序要求、严格特殊情形执法等方式,约束执法裁量空间——
此次修订,进一步规范和保障执法,完善有关处罚程序规定,将人民警察依照本法出示的“执法证件”明确为“人民警察证”;完善关于扣押的审批手续,并增加规定当场扣押应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进一步严格规范适用“一人执法”的情形和条件。
在价值理念层面,明确防卫不法侵害行为在治安领域的合法性,为准确判断是非、守护社会正义提供有力法律依据——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一条规定,“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制止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的,依法给予处罚,但是应当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不予处罚”。
未成年人保护与惩戒“再平衡”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以及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既加强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也体现出强化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和治理,体现了惩处与保护的‘再平衡’。”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宁宁表示。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该法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同时规定学校明知发生严重的学生欺凌或者明知发生其他侵害未成年学生的犯罪,不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的,责令改正,建议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分。
“下一步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细化和明确有关标准,例如明确严重学生欺凌的标准、学校不按规定报告的具体行为界定等,让法律更好落地实施。”苑宁宁说。
建立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受访专家学者、法律专业人士等认为,建立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是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具体探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
据新华社北京6月2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