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子璇)6月26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与会人员普遍认为,修正草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采取“小切口”模式修法,聚焦突出问题,补齐监管短板,有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与会人员进一步就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监管等提出意见建议。值得关注的是,检察机关开展“燕赵山海·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守护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实践获代表肯定。
多位委员在审议中指出,现行食品安全法已难以适应网络餐饮、直播带货、预制菜等新业态发展需求,且存在与机构改革后职能衔接不畅、与其他法律协调不足等问题。铁凝副委员长建议,加强对新业态食品、进口食品监管。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田学军进一步提出,校园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建议增加学校食品安全相关章节,明确各监管主体的权责边界和学校供餐的营养健康标准。
针对重点液态食品运输监管,吴立新委员建议在草案中增加“运输容器绑定电子标识”“同一运输容器仅限装运同一种类食品”等规定,通过技术手段实现运输轨迹实时监控,防范交叉污染风险。全国人大代表乌兰提出应明确“企业注册地或运输始发地”监管部门管辖权,避免重复审批,并规定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将直接作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与市场准入、融资信贷等挂钩,强化信用惩戒。
在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管理方面,李慧琼委员建议参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标准,细化婴幼儿液态乳的质量管制标准。李巍委员呼吁将婴幼儿米粉等辅助食品纳入特殊食品管理,完善全品类监管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靳灵展特别提到检察机关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提升了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我受邀编排了微电影《燕赵山海护航美丽中国》,以艺术形式让公益检察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有利于进一步宣传好食品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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