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7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7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将“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6月延期至2026年6月。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十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8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7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丽珠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将“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6月延期至2026年6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十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9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锦能源”)拟将“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6月延期至2026年6月。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风险提示:
氢能源行业属于我国新兴行业,如若未来市场发展不及预期、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更、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市场拓展不及预期,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均带来不利影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4号)核准,公司按面值向社会公开发行35,900,000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590,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33,362,264.1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56,637,735.8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22〕京会兴验字第02000005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328,004.45万元(包括置换先期以自有资金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余额为29,180.88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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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本次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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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延期原因
1、项目进展情况
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工程主要分为4个单体建筑,分别为D1#研办空间、D2#气体扩散层生产车间、D3#生产车间、D4#展厅,截至目前除D2#车间因设计及规划调整等原因未完成施工外,其余工程已全部通过竣工预验收,现正在办理单体竣工备案手续。因竣工备案手续未完成,导致D1#研办空间、D2#生产车间、D3#生产车间、D4#展厅,共4项单位工程的精装修工程暂未开展。其中D2#生产车间正在设计变更及方案优化阶段,预计2025年10月整改完成达到竣工验收备案条件,D1#、D3#、D4#单体核验阶段,预计2025年7月下旬取得单体竣工验收备案。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进行精装修工程图审及办理“装饰装修规划许可证”、“装饰装修开工许可证”,整体装修周期约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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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原因
自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底,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影响工程进度的事项,主要包括:设计调整、使用功能调整、正式电供应滞后、天气、重要会议和活动等,累计造成工期滞后100余天。
受以上各事项综合影响,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工程完工时间超出预计的2025年6月底,出于保守考虑,公司计划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到2026年6月底,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快进度,尽快达到投入使用状态。
针对项目工期延误的问题,公司已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与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严格督促施工进度;强化现场管理, 优化施工组织架构,显著提升施工效率;增加人力及物力资源的投入,确保施工 进度不受影响;优化施工方案,有效缩短施工周期等。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充分考虑了项目建设进度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变化,未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由于在项目后续具体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审批程序
1、公司经十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2、公司经十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十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十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080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飞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驰科技”)因生产经营需要,在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水支行(以下简称“南海农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11,000万元,公司为飞驰科技在南海农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4,693.70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近日,飞驰科技与南海农商行签署了《借款展期协议》,南海农商行同意为前次部分借款进行展期,本次展期金额为9,900万元,期限为1年,公司对上述业务继续提供4,693.7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借款展期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展期到期日另加三年。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6亿元人民币,各子公司在此预计担保额度内向第三方机构申请贷款/授信或开展其他融资业务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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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市飞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勇;
成立日期:2001-02-27;
注册资本:27,691.032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728769162N;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红兴路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新车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进出口代理;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42.6667%;广东鸿运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2.3333%;珠海横琴卓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3333%;广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8.3333%;昇辉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8.3333%。
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224,132.73万元,负债合计212,998.28万元,流动负债合计207,581.87万元,金融机构借款合计19,342.98万元,净资产11,134.45万元;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330.22万元,利润总额-13,247.44万元,净利润-10,530.78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资产合计212,866.09万元,负债合计204,197.62万元,流动负债合计199,451.08万元,金融机构借款合计18,866.44万元,净资产8,668.48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946.89万元,利润总额-2,947.65万元,净利润-2,514.67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飞驰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详见本公告“一、(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促进其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飞驰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还剩368,096.37万元;公司对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80,871.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54.0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9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0.1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佛山市飞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水支行签订的《借款展期协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081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同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的产业基金筹备过程中存在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原因,导致基金未能足额募集的风险,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风险敞口以投资额为限,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的承诺。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行业周期、监管政策、宏观经济、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出现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出现亏损或不能及时有效退出风险。
一、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波联创永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商毅软件有限公司、上海佳妮佳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厉冉、重庆宗申投资有限公司、嘉兴东裕投资有限公司、安徽两江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省人工智能主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署了《安徽浚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设立安徽浚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股权投资基金”),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5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共同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股权投资基金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并已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共同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2025-067)。
二、进展情况
目前股权投资基金正在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权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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