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智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银绒业自破产重整剥离羊绒设备后,其核心业务已转向新材料。子公司万贯实业生产的等静压特种石墨,每吨价值数百万元,与稀土同属国家战略物资,与“绒业”则渐行渐远。只有当“名副其实”成为市场基石,只有当退市规则真正做到“应退尽退”而非“一退了之”,只有当先行赔付不再“厚此薄彼”,监管的“零容忍”和市场的“健康生态”才能真正地名副其实。
金融市场的诚信,始于“名副其实”。这是一个浅显的道理,小至街边饭馆,大至上市公司,皆然。前几日,笔者在一家餐厅点了一份“仔排”套餐,上桌时却以“杂排”充数。稍作质疑,餐厅主管立刻诚恳致歉,不仅更换成了真正的仔排,还额外赠送烤鸡、米饭和打包盒,最后只请求笔者删去差评——这“退一赔三”的民间智慧,恰是市场对“名实相符”最朴素的维护。
反观资本市场,某些上市公司的名称与实质业务长期背离。比如中银绒业,既不“中银”,也不“绒业”。自破产重整剥离羊绒设备后,中银绒业的核心业务已转向新材料。子公司万贯实业生产的等静压特种石墨,每吨价值数百万元,与稀土同属国家战略物资,与“绒业”则渐行渐远。
中银绒业2023年即承诺更名,但直至退市,仍顶着“中银绒业”的帽子。更讽刺的是,退入老三板后,其简称为“中银5”,极易让人误以为是主板上市公司中国银行或其子公司中银证券退市至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84条明令禁止误导性陈述,而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了根本性变更而名称不变,本身就是一种虚假陈述的误导。名称不仅仅是字号,更是对投资者的第一信息披露。中央企业近年来密集“打假”山寨关联方,正是深知公司名称背后承载的市场信用之重。中银绒业的“名不副实”,容易误导股东和潜在投资者。长安汽车日前发布公告称,其控股股东名称由“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辰致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就是及时信息披露的榜样。
中银绒业的退市过程,堪称非ST公司“一元退市”规则下的典型案例。2024年6月,中银绒业的股价因出现了18个跌停板而不停牌,使其走到退市边缘。股价如此大幅下跌的根源,是中银绒业当时的第三大股东以每股0.30元的均价(远低于其5.87元的静态抵债成本)清仓式抛售。中银绒业第三大股东如此反常的操作,涉嫌内部重大决策失控、国有资产流失、损害其他股东权益,市场要求停牌核查的呼声高涨。反观近期在“重组六条”等政策的刺激下,大量涉及重组传闻的A股公司却频发“预停牌”公告以平抑股价异动。为何恶炒ST概念、重组概念可以享受“预停牌”充分信息披露呵护,而一家无重大负面信息的非ST公司,在遭遇异常抛售并引发股价崩盘即将退市时,却没有这份待遇?
更令人费解的是,一边是数百家ST公司、被立案调查的公司、实控人被留置的公司迟迟不退市;另一边却能在市场系统性风险中,将无实质性负面信息的中银绒业以“投资者的市场化选择”之名,在20个交易日内使其退市。若真是为了“应退尽退”,何不将ST公司全部清退?
先行赔付,本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93条赋予受损投资者的救济利器。近期,*ST广道虽然因重大违法而面临退市,但其保荐机构五矿证券已声明将先行赔付。反观中银绒业,退市一年来,其责任方(包括当时的第三大股东和相关中介机构)的先行赔付却杳无音讯。试问:饭店尚能以“退一赔三”挽回声誉,资本市场为何不能对因“名不副实”和“规则不公”受损的投资者,给予至少同等力度的快速补偿?
目前正值中银绒业退市周年,也是对其退市反思的一个契机。上市公司更名匹配主业,是信息披露合法性的基本要求。《退市公司股票挂牌业务指南》要求退市公司名称“无歧义、无虚假误导”,因此,“中银5”应尽快更名为“碳基芯材”之类能体现新材料主业的简称。只有当“名副其实”成为市场基石,只有当退市规则真正做到“应退尽退”而非“一退了之”,只有当先行赔付不再“厚此薄彼”,监管的“零容忍”和市场的“健康生态”才能真正地名副其实。
今年7月1日,科创板第五套标准将重启。科创板第五套标准支持尚未形成一定收入规模的优质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是科创板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重要体现。既不“中银”,也不“绒业”的中银绒业,应尽快纠正名称里的虚假陈述,抓住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导向机遇,将其精心布局的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主业尽快恢复上市。
来源:《金融投资报》 http://jrtz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