蝉鸣渐起,热浪奔涌。暑假是学生们放松身心、探索兴趣的黄金期,却也因自由时间增多、网络活动频繁,成为大家被卷入谣言漩涡、陷入“网络陷阱”的高发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家长对孩子的关心和焦虑心理,悄然设下“谣言陷阱”。
面对可能出现的谣言,我们该如何预防?上海嘉定法院的法官们给出专业建议。
“谣言陷阱”要当心
情形一:小A编造“某学校暑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学校强制学生参加高价补课班”等虚假信息在社交平台及家长群大量转发,导致公众恐慌、学校秩序混乱。
【法官提示】谣言内容涉及公共安全、教育秩序,且传播范围广(如引发大量家长投诉、媒体关注)、造成实际危害的(如学校被迫调整常规课程安排、家长财产损失),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情形二:小B以“内部渠道办理名校升学”“购买‘保过’辅导资料”等虚假信息为诱饵,骗取学生及家长钱财。
【法官提示】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实施诈骗,金额达到立案标准(通常3000元以上),即构成诈骗罪。
情形三:小C编造“游戏大额充值享优惠”“扫码免费领取游戏皮肤”“点击链接抽游戏稀有装备”“暑期学生信息登记可领取补贴”“填写问卷参与抽奖”等谣言信息,诱骗学生及家长泄露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再出售用于其他违法活动。
【法官提示】无论谣言内容是否直接涉及诈骗,只要以非法获取个人信息为目的,且情节严重(如获取财产信息超50条、违法所得超5000元),即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情形四:小D编造“某培训机构暑期跑路”“学校食堂食品有毒”等谣言,在网络或现实中恶意传播,引发群体投诉、围堵学校等事件,破坏社会秩序。
【法官提示】谣言行为属于“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将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情形五:小E虚构“学生暑期发生违法行为被抓,需缴纳‘罚款’或‘保证金’”“掌握学生隐私,不交钱就曝光”等谣言,威胁、恐吓家长索要财物。
【法官提示】以威胁手段迫使他人交出财物,金额达到立案标准(通常2000至5000元之间或已达到5000元及以上),即构成敲诈勒索罪。
共同守护清朗暑假
法官提醒,未成年人应提升“谣言免疫力”,争做清朗“小卫士”。坚持“三不”原则,即不轻信、不泄露、不冲动。遇到可疑信息,例如“同学出事住院急需用钱”“高薪兼职”“内部渠道”等煽动信息,坚持第一步:查证!优先通过学校官方渠道、教育局官网等核实真伪,或先联系当事人核实。谣言一旦涉及“骗钱、骗信息、扰乱秩序”,要立刻停止互动,保存证据,立即向家长、老师报告,并通过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官方平台等渠道举报。
家长应筑牢“家庭防护网”,当好安全上网“守门人”。坚持“有效监护,科学引导”原则,可以与孩子签订《暑期网络使用公约》,利用家长控制模式、青少年模式等工具合理设置使用时长,屏蔽不良网站和应用,尽量让未成年人在家庭公共区域上网,便于观察。另外,家长应主动了解孩子暑期的兴趣点和关注信息,引导其分享遇到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讲解网络谣言、电信诈骗的常见形式。
学校则应设立前置教育点,打造防谣反谣宣传矩阵。暑期放假前组织具有针对性的主题班会或讲座,重点讲解暑期高发的谣言陷阱类型以及应对措施,发放《防谣手册》。建立便捷的反馈渠道,例如指定邮箱、在校表单、值班老师,以供学生、家长反馈网络谣言,同时学校应当及时核查反馈信息,确认属实的谣言需在相应范围进行官方辟谣和澄清,并向有关部门举报,形成闭环管理机制。
本报记者 杨洁 通讯员 王慧君 朱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