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张娜平)近日,蠡县人民法院南庄法庭在办理两起涉麻山药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办案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实地勘查,有效推动两起案件高效化解。
两起案件均因原告在被告处购买麻山药秧苗,而被告出售的秧苗与约定的麻山药品种不符,从而导致原告麻山药产量、质量等受影响所引发。
立案后,原告方向法院申请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其损失进行鉴定。考虑到麻山药种植行业的特殊性,办案人员认为不能仅依据初始证据及鉴定结论盲目断定案件事实。为尽可能还原事实真相,办案人员走进乡间地头,多方询问从事麻山药种植的老农户,对当年麻山药种植行业的市场行情、成本、盈亏情况及案涉种植地适宜种植的麻山药品种等进行详细调查。
在对麻山药种植行业及亏损情况有了深入了解后,办案人员结合鉴定结论,最终确定了原告方的损失数额,出具了民事判决书,并向双方当事人做了充分的释法明理工作。
双方当事人均对合议庭成员深入田间地头做调查以及公正裁判表示认可和感谢,均未提出上诉,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蠡县法院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精准辨析利益诉求,准确把握公众情感,在法律的自由裁量空间内寻求双赢多赢共赢的解决方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