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韦静)记者近日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广西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累计筹措各类补助资金约34亿元推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01亿元,同比增长38%。通过支持“三大工程”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升居住环境质量等举措,为推动“好房子”建设、改善群众高品质居住需要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聚焦重点领域,推动“三大工程”落地见效方面,广西安排补助资金支持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支持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约0.45万套,重点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支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项目,通过拆除重建、综合整治等多种方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在保障基本需求,兜牢兜实民生底线方面,广西支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安排补助资金用于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1万套(间),重点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持续做好公租房保障,安排资金向约2.5万户保障对象发放租赁补贴,新筹集公租房130套,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在提升住房质量,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方面,广西支持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安排资金支持全区1191个老旧小区实施改造,重点支持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对公共区域进行修缮。推动城市危旧房改造提质增效,安排资金支持改造C、D级危险住房1.69万套,通过改建、原址重建、异地安置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
今后,广西将加强资金监管、强化绩效管理、推动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发展,让更多群众实现“安居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