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项重磅奖补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啦!最高可获得 1000 万元的奖励,这无疑是对相关领域的极大激励。此奖补旨在推动特定产业的发展,提升区域经济实力。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等积极投身其中,纷纷准备申报材料,展现出对这一机遇的高度重视与积极响应。申报工作的启动,将为福建的相关产业注入新的活力,促进创新与进步,有望在未来引领行业发展新潮流,为福建的经济腾飞添砖加瓦。
日前,省科技厅发布通知,启动2025年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奖补资金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
申报奖补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
1.2023年度申报并获得我省奖补资金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2.项目在上一轮奖补申报截止日(2023年12月25日)至本轮奖补申报截止日期间获得中央财政经费(以下简称国拨经费)支持。
申报奖补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上一轮奖补申报截止日(2023年12月25日)至本轮奖补申报截止日期间新批复建设(重组入列)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
省财政科技资金已配套支持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不再予以奖补。
2.申报奖补的对象为在福建省内注册的牵头承担平台建设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平台在向科技部申报时原则上须经省科技厅推荐,通过其他渠道推荐的须在申报前报省科技厅备案。
4.平台应已获科技部批复建设(重组入列)。
5.中央在闽企事业单位牵头建设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纳入奖补范围。
厦门市属企事业单位牵头建设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由厦门市按其政策执行。
奖补标准
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奖补资金:按照项目在上一轮奖补申报截止日(2023年12月25日)至本轮奖补申报截止日期间国拨经费实际到账额中牵头企业所获资金额〔以项目任务书(合同书)明确的项目经费分配方案为准〕1:1比例给予奖补,不包括牵头企业转拨其他参与单位部分。
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奖补资金:对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对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对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