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驾驶人认为,头天晚上聚会喝酒,睡一觉就可以骑车或开车上路了,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5月6日,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就查获一起“隔夜酒”上路行驶的酒驾违法行为。
当日15时许,南明交警四中队民警在辖区油榨街开展交通违法整治集中统一行动。15时40分许,一名驾驶人未戴头盔驾驶摩托车,民警依法将车辆拦停并对驾驶人进行检查。
民警对摩托车驾驶人马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
在和驾驶人交流的过程中,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有浓烈的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显示数值为33mg/100mL,驾驶人马某某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马某某告诉民警,当天白天并未喝酒,酒是5月5日晚上在朋友家喝的,一直喝到次日凌晨三点钟,大约喝了七八瓶啤酒,然后就在朋友家睡觉了。醒来后自认为已经清醒,就骑车准备回家。
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数值为33mg/100mL,马某某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告诉马某某,人醒不等于酒醒,喝得太晚就不要骑车,哪怕没喝酒的情况下骑车上路也必须戴好安全头盔,这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接着民警向驾驶人马某某开具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对其驾驶证进行暂扣,并通知其按期到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接受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马某某将面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以及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罚款20元记1分的处罚。
南明交警提示,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度也不同。因此,时常有驾驶人在当天夜里或凌晨喝酒,第二天自以为酒醒,在酒精没代谢完的状态下开车上路,导致酒驾醉驾。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周旺泽
编辑 徐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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