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指标评分
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通用指标体系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组成,其中一级指标包括基础管理指标、日常管理指标、资产效率指标和附加指标,二级指标细化若干项具体指标,每项指标均有量化的评分细则。
基础管理指标、日常管理指标、附加指标根据单位资产管理实际情况打分。资产效率指标采用单位比率值与评价标准值进行比对,再按正负差异率分档进行打分。
资产效率指标分三类,正向指标:指标值高得分高。负向指标:指标值低得分高。两端指标:指标值越接近评价标准值得分越高,指标值越趋向评价标准值两端得分越低。评价标准值参考依据:有文件规定定额的,以定额为标准;无文件规定标准的,以事业单位所属行业平均值为标准。比率计算按X/Y的形式填列相应数值。
二、百分制换算
由于不同事业单位所涉及资产管理内容不一样,已开展业务所涉及的指标为必考指标,未开展业务所涉及的指标不予考核。基于可比性和公允性考虑,各单位在总分值100分不变基础上,对于单位业务不涉及的指标不计分,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测算绩效评价考核得分,然后分基础管理、日常管理、资产效率三个一级指标,将考核得分分别进行换算,换算后加总得出绩效评价百分制得分。举例如下:
1.基础管理指标(25分),根据单位制度建设、资产及财务等档案资料进行打分。假设某单位评价得分为22分。
2.日常管理指标(35分),根据单位资产的预算、采购、使用、处置、报废等管理全过程进行打分。假设某单位未涉及资产出租出借(3分)和对外投资业务(3分)指标,则该单位日常管理指标满分为35-3-3=29分;若评价得分25分,则换算后的日常管理指标得分为35×25÷29=30.17分。
3.资产效率指标(40分),根据单位资产运行效率效益与行业标准进行比对打分。假设某单位未涉及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业务,则长期投资占比(1分)、资产出租出借率(1分)、对外投资收益率(1分)、出租出借收益率(1分)、对外投资不良率(1分)等指标不予考核,该单位资产效率指标满分为40-5=35分;若评价得分28分,则换算后的资产效率指标得分为40×28÷35=32分。
经换算后的某单位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实际百分制得分为:22+30.17+32=84.17分。
三、评价总分
假设某单位另因资产工作创新得到财政部门推广,附加指标得3分。
综上,则该单位绩效评价最终得分:84.17+3=87.17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