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号,引发今年美国“黑命贵”运动的祸首,跪杀黑人弗洛伊德的白人警官德里克沙文在缴纳100万美元保释金后出狱,引发了新一轮的民众抗议活动。
美国民众在听证会外抗议
但与美国人关注的点不太一样,大部分国人在感叹白人警察出狱的同时,也都被这个巨额保释金震惊了。
一个美国普通警察竟然能够随便拿出100万美元保释自己,难道美国普通人都富裕到这个程度了么
?
实际上,这个美国警察并没有拿出100万美元的能力,而很多被保释出狱的罪犯也都没有支付保释金的能力,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办法搞到保释金。
因为在美国有这样一种“金融产品”,专门为各种需要支付不起保释金的犯罪嫌疑人提供金融服务
,从而获取巨额收益,这就是——“保释债券”。
什么是保释制度?
保释这一概念发源于英国,具体的制度形成于12-13世纪,是指
“在被逮捕的人提供担保或者接受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将其释放”
,美国作为前英国殖民地当然也受到了英国法律体系的巨大影响。
保释制度起源于英国
根据现代法律的“无罪推定原则”,在犯罪嫌疑人没有被定罪判刑之前,无论他有多大的嫌疑,在法律的定义里都是无罪的,我们近些年经常听到的“疑罪从无”就是这个道理。
而美国宪法又有规定,美国政府无权限制无罪公民的人身自由,没有被宣判的犯罪嫌疑人在法律意义上就是无罪的普通公民。
所以在开庭审判定罪之前,美国政府理论上不能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
。
当然,美国政府也不傻,如果每个犯罪嫌疑人都以这个理由申请恢复自由,那警察还抓什么罪犯?反正最后都会被放出来,而放任极度危险的犯罪嫌疑人游荡在外显然也不利于社会安定。
但有些罪犯确实也只是犯的轻罪,社会危害性并不大也没有潜逃的风险,对这部分嫌疑人长期羁押只会产生大量的“额外费用”,反而是让他们遵守一定的规则在家等待法院开庭更为划算。
部分保释在外的罪犯佩戴电子镣铐,可以节约监狱成本
所以,一个成熟的保释制度就成为了必须的选择。在美国法律体系中,只要犯罪嫌疑人承诺以下三点,即“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审判、不得违反任何法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案件相关人员”,就可以获得保释的机会。
当然,在这三点之外,美国的司法机构还会设置一些其它的保释要求,能够满足这些要求嫌疑人就可以被保释,而其中最为常见的要求就是——“缴纳保释金”。
保释金是怎么确定的?
保释金的确认实际上是受很大的主观行为影响的,法官有着“绝对的裁定权”。如果法官觉得这个嫌疑人潜逃的几率很低,那么保释金就会很低甚至只需要写一份保证书即可,但如果法官觉得犯罪嫌疑人的潜逃几率巨大且社会危害性很高,那么保释金就会很高。
例如,2003年纽约地产大亨德斯特被起诉杀害邻居,因两次篡改证据被法官认为有重大“潜逃风险”。所以,法官不但将其保释金提高为10亿美元,还扣押了他价值20亿美元的金融债券,
相当于总和30亿美元的保释金
。
德斯特
当然,虽然法官有着绝对裁定权,但是也不会真的就肆意妄为
。一般来说,法官会综合考虑嫌疑人的罪行严重程度、犯罪前科记录、是否配合履行司法程序甚至身份地位等情况来确认保释金额度,例如上面的纽约地产大亨保释金如此高额个人认为法官至少考虑了如下几点情况:
(1)所犯罪行属于谋杀类别,犯罪程度极其严重;
(2)有过篡改证据的行为,非常不配合司法机构履行程序;
(3)自身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有很大的几率可以逃亡别国隐姓埋名继续逍遥;
综合以上情况,法官才确定了如此高额的保释金,
相当于就是断了德斯特的财路,从而使他根本没有经济实力实施潜逃行为
,而普通人可能几百万美金甚至几十万美金就是全部家当了。
被逮捕时的德斯特
根据某乎法律大牛的描述,这位白人警察所在的明尼苏达州保释金额度是这样的:
(1)一般的财产犯罪社会危害性不大,保释金在一万美元左右;
(2)小额经济犯罪(逃税,走私)以及小额毒品犯罪保释金一般在五万美元左右;
(3)涉及人身伤害的犯罪行为,保释金一般在十万美元以上;
(4)对于特别严重,被告可能继续危害社会安全的暴力犯罪,一般会设立天价保释金,间接拒绝保释申请;
(5)对于部分特定罪行(强奸、酒后驾车等),一般不得保释。
所以,保释金的确认虽然受到法官的主观影响很大,但还是有着一定的潜在规则存在,
如果没有特殊的原因,法官也不会越线来败坏自己的声名
。
美国的大法官们也是很爱惜羽毛的
交不起保释金?“保释债券”了解一下
嫌疑人在经过“保释申请、听证会、法院裁定”等一系列法律程序后,就可以缴纳保释金获得保释了。白人警察德里克沙文的这些法律程序都已经走完,法院虽然顶着极大的压力同意他的保释申请后,但考虑到民众的怒火还是设置了一个100万美元的看似高额的保释金要求。
根据相关数据的统计,美国家庭的平均存款金额为17.5万美元
。而德里克沙文作为一个普通警察根本没有能力缴纳这么高额的保释金。看到这里,可能很多国人都以为法官就是间接不想让他获得保释机会。
美国家庭储蓄平均数及中位数
如果你这样想就错了,因为在金融市场高度发达的美国,保释金借贷需求这么大的市场怎么可能会被放过?嫌疑人为了获得自由显然会接受苛刻一些的利率要求,这种对自由行动的渴望在金融人眼里就成为了重要的“财富密码”。
于是,各类金融机构甚至私人组织都纷纷推出了为犯罪嫌疑人量身打造的“金融产品”,也就是“保释债券”
。被告可以申请贷款用于支付保释金,只要签署协议承诺会配合司法机关完成全部司法程序,这些金融机构便会支付保释金,而嫌疑人只需要使用保释金时的利息即可,当然这笔利息并不低。
根据案件性质和申请人情况的不同,保释债券的收费也不同,一般在10%-20%之间。例如普通犯罪的保释债券就是10%左右的佣金,而移民案件则会收取保释金额20%的佣金,还要外加500美元的手续费。
德里克沙文案件中显示其7号是用债券支付的保释金,该笔贷款由Allegheny Casualty保险公司提供
德里克沙文入狱照
看到这里,想必大家也明白这些债券实质上就是“短期高利贷”,越是急需用钱的人越会被收取高费用,越是弱势的群体越会被收取高费用。
个人认为,如果法官真的不想让德里克沙文获得保释机会,就不会定一个100万元的保释金。
对于德里克沙文这个可能引发社会巨大动荡的嫌疑人,100万的保释金您觉得高么
?当然,用10万美金左右的佣金换取半年的自由行动估计也会让这位白人警察稍微肉疼一下。
嫌疑人还不起贷款能跑了怎么办?
如果问一个放保释高利贷的金融机构最怕什么?那一定是保释人不配合司法程序潜逃了。因为一旦嫌疑人潜逃,法院就会立即没收保释金,
表面上看应该是嫌疑人最着急,但实际上最着急的是销售“保释债券”的金融机构
,因为这些钱都是他们自己或者借来的钱,如果找不到嫌疑人他们将血本无归。
所以,这些发放保释债券的金融机构往往也提前做好了准备,比如提前为嫌疑人带上电子追踪器。而如果嫌疑人潜逃,他们将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帮助警方逮捕嫌疑人,
常见的方式是自己出动人力物力寻找嫌疑人,或者雇佣私家侦探(赏金猎人)进行追踪,更为土豪的机构甚至有自己的侦探团队
。
美国的赏金猎人就是靠抓嫌疑人领取奖金盈利
夫妻档赏金猎人
如果嫌疑人被金融机构抓到,不但嫌疑人需要在今后的日子里将保释金全数奉还,法院也会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一定抓捕奖金。
当然,这种保释债券确实是种“收益高但风险大的生意”,因为即使抓到了嫌疑人,他的还钱可能性不大,即使能还时间也过于漫长。所以,嫌疑人的逃跑就意味着放贷机构的这笔生意血亏,抓捕回来也只是尽量挽回损失罢了。
看完本文,想必您应该知道跪杀黑人的白人警察是如何有能力支付100万美元的高额保释金了。
个人认为,“保释金制度”固然在一些场景下确实能够减少成本,体现所谓的“人道关怀”,甚至还有很多其它好处,但我作为一名普通老百姓来看,这种制度实实在在的影响了社会的公序良俗。
有钱人本就能够聘请更好的律师团队提升赢得官司的概率,现在更是能通过保释金制度买到自由
。
美国网友也有很多抱怨保释金制度是富人的特权
而负担不起保释金的穷人在审判开始之前会一直被关在监狱里,这难道就是欧美所谓的人道主义关怀
?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而如果连最基础的公平对待都需要用钱来买才能获得,那这种虚伪的“公平正义”有什么需要我们学习的必要呢?
保释制度的存在是合理的,但一切向钱看的保释制度我不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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