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拍卖逐渐走进大众视野。区别于传统购物模式,网络拍卖通常要求交纳保证金才能取得高额商品的竞拍资格,从而确保将来成交的拍卖合同能够顺利履行。某拍卖平台为吸引人气,推出了高信用分买家免付保证金的活动,不料却引来了趁机牟利的不法分子……
陈某甲、陈某乙两兄弟在某拍卖平台上经营玉石生意。2022年5月,在梳理店铺经营状况时,他们发现账户上竟多出了4万余元,均来自买家拍得货物但不付款的违约订单。
根据拍卖平台的活动,买家信用分达650分以上,可免付保证金参与竞拍。若用户成功拍得商品后未实际支付导致流拍,由拍卖平台垫付保证金先行赔付给商家,后续再从买家支付账户上自动扣款,但出现无法扣款的情形时,则该笔垫付保证金只能由拍卖平台承担。
发现这一情况后,陈某甲、陈某乙便动起了歪心思。一个支付账户可以在该拍卖平台注册多个买家账号,两人用自己的支付账户在拍卖平台注册买家账号,通过假装买家在其经营的店铺竞拍成功但不付款造成违约,并保持这些支付账户无钱可扣,等拍卖平台向店铺赔付违约金后迅速提现获利。
为进一步扩大规模,陈某甲与陈某乙分工合作。陈某甲一方面在各大社交平台发布“信用分650分以上,找我领钱,无门槛”的广告寻找支付账户,另一方面找到陈某丙、莫某等人,让其提供符合要求的支付账户,陈某乙则在电脑端使用这些账户注册大量新用户账号进行刷单。2022年6月至9月期间,共虚构竞拍订单2万余单,骗得拍卖平台垫付的保证金共计94.9万余元。
钱塘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甲、陈某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拍卖平台垫付保证金,陈某丙、莫某明知陈某甲通过上述方式骗取保证金,为从中牟利仍将自己或他人的支付账户提供陈某甲使用,均构成诈骗罪,依另一方面找到陈某丙、莫某等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支付账户,法提起公诉。
2024年7月,一审法院对四人判处刑罚。陈某甲、陈某乙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官提醒
网络非法外之地,消费者应遵循诚信原则,在合法范围获取优惠福利。使用虚假信息或者恶意利用商家过失、平台漏洞等进行虚假交易而牟取非法利益的,显然违背公平正义,扰乱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逾越法律的红线,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者:钱塘检察
来源:杭州检察